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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科工作职责

2013年08月25日 00:00  点击:[]

治安科工作职责

、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教育,经常深入基层开展以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安排校内重大活动的执勤任务。督促检查学校所属单位,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和劣迹人员帮教责任制。

、认真做好预防犯罪活动,搞好内部重点整治工作,严密各项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处里安排的值班任务,加强重点部位和发案较多地段的巡视检查工作,建档立卡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对存在隐患部门和单位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

、依据有关规定查处扰乱校园治安秩序的人和事,协助公安机关侦破一般刑事案件和重大案件,处理校内发生的各种治安事故。

、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做好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和毒麻药品安全检查。

、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和安全监控工作,定期检查消防、报警、监控设施,并做好维修、保养和管理,建立健全防火制度,研究整改防火措施,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员,搞好监控人员管理工作。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刑事、治安重点对象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开展有重点的整治和监控工作。

、负责校内临时工、临时住户的管理,协助驻地公安机关搞好校内旅店、工地注册发证,签订治安责任状,协助雇用单位搞好管理工作。

、搞好协调工作,完成处领导和上级公安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