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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保卫处

关于印发河套学院校内机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 16:17 庞连平 点击:[]

关于印发河套学院校内机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为了规范新校区车辆出入、行驶、停放等问题,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学院制定了河套学院校内机动车管理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并督促本部门人员执行本办法。

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安排人员统计本部门教职工学生车辆信息,学生车辆及其它非本校教职工车辆在备注栏内说明,1112日前报送保卫处(四号教学楼103),电子版发送至675484870@qq.com,保卫处整理入档后录入新校区门禁系统。

附件一、河套学院校内机动车管理办法

附件二、河套学院教职工车辆登记表













河套学院校内机动车管理办法

为了创建平安校园,营造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减少校园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的出入、行驶、停放,根据我院内部道路实际情况,特拟定本管理办法。(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

一、 校园内机动车辆的进出及行驶

1、学院北大门实行单向行驶,西侧门进、东侧门出,严禁逆行。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由车牌识别系统自动识别起杆后低速通过,一车一杆、严禁闯杆

2车辆进入校园内,禁止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禁止超车。校园内部道路的一环禁止车辆驶入,二环、三环按照交通标线行驶。车辆行驶时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应主动避让,减速慢行,严禁与学生争道通过路口和人行横道时,应注意观察路况,礼让行人。

3无牌无证及营运车辆车辆严禁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情况,经门卫执勤人员登记并报告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区。

4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单位提前与保卫处联系,以便共同协商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时保卫处可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5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校门时,门卫应问清情况,指引道路并及时报告保卫处

6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凭部门证明,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7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严禁超载。

8、学院内部车辆由保卫处建立统一管理档案。凡新增车辆和变更车辆号码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报送保卫处,保卫处登记入档后录入门禁系统。


二、 车辆停放

1、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校内停车场或指定停放地点,严禁在禁停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需进入校园的车辆按门卫指定路线缓慢行驶,停放在指定位置。

3爱护停车场内所有设施、装置及其它车辆,导致损坏的由肇事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4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车门窗以确保安全。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停放,须经保卫处批准。

三、 管理办法

1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学院或个人财产损失的,照价赔偿。违反交通法规导致交通事故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2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车辆,除批评教育外,对其立即驱离出校。

3不按交通标线行驶、乱停乱放的车辆,初次违规予以批评教育,并在车前玻璃张贴违章告示通知单,同时记录在案。对教育不改,

拒不服从管理者(包括本校教职工)保卫处将违规情况通报所在部门并在校内媒体上进行曝光

4对外单位车辆长时间占用校园停车位或车辆在校园内过夜,在车前玻璃张贴违章告示通知单并锁车予以处罚。

本管理办法搬迁至新校区起执行,解释权归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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