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5-7 10:8:48 欢迎光临河套学院保卫处网站! 处长邮箱
河套学院保卫处

上一条:河套学院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疏散位置 下一条:河套学院校园网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关闭

河套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16年06月15日 16:20  点击:[]

河套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我校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2)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系(部)及行政处、室“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研处置工作。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河套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贵印(党委书记)赛音德力根(院长)

副组长:石文清 (副院长) 宋文忠 (院长助理)

成 员 张高明 杨生柱 王德强 扈 勇 杨树生 张文焕 刘富魁 王金锁 胡万林 雷 刚 付三顺 杜明铸 宋晓晴 李亚珍 潘振光 徐康宁 毕力格 段美萍 彭 芳 王雁飞 殷旭红 张运舟 郭建刚 双 喜 吕崇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扈勇(行政办主任)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协调、指挥全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巴市党委、政府,并报教育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和情况,向领导小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并提出处理各类突出公共事件的原则意见和具体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部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检查各系(部)及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情况及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一)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信息的部门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报,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二)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2)预防预警行动

(一)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做好应对学校各部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严格按照《巴彦淖尔市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2)一般事件(IV级)的处置

各教学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保卫处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由系(部)与保卫处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苗头时,学生处、保卫处人员和相关系(部)学生工作干部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2)较大事件(III级)及以上级别事件的处置。事件爆发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厅。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的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系(部)主要领导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正常的响应程序外,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害。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要组织教师、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确保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带头闹事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序,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3)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应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尽最大努力保护师生,具体应急处置严格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五、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共划分为四级,具体标准按教育厅预案所划执行。

(2)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a.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自救及疏散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为消防队伍提供相关信息,全力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 工作;

b.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120急救中心,全力配合医疗机构抢救伤病员及安置工作;

c.解决好学生及受伤人员的安居问题;

d.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贵重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师生及财产的安全。

(3)建筑物倒塌,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参照以上程序及要求,科学的、有组织地积极救助,避免造成大的伤亡。

(4)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本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师生疏导疏散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迅速通知受伤学生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及亲属情绪稳定,并做好接待安扶工作。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a.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消防、公安、医疗部门求援;

b.保卫处要及时地在爆炸现场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c.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配合公安捉拿归案;

d.保卫处应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及事故的发生。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a.有关部门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b.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发现部门及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学校,学校相关领导应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市委、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迅速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a.各校区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保卫处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b.保卫处组织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证据;

c.保卫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a.各校区各部门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并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并制定出专项应急预案;

b.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c.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d.学校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同时向市区公安机关和市委、政府及医疗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支援帮助,并向自治区教育厅报告。

(9)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a.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b.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查人数,及时沟通信息;

c.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d.学校领导一定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e.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使伤亡损失控制到最低。

(10)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a.学校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机房、商店等重点场所以及供电、供水、燃气、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绝对不得推辞扯皮,属于自己的管理范围,一定负起责任来,要把学生的安全及学校的稳定当作第一要务,绝不能有丝毫马虎,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和设施检修制度,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的监管,及时处置违规教学、生活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b.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有关领导和后勤集团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c.食堂、餐饮等饮食供应部门必须设置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按规定做好免疫消毒工作。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d.后勤集团要加强和改进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教育,防止失盗、火灾及各类事件。当发生各种事故时,要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措施,报告学校及公安有关部门,求治伤员。

(1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a.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b.保卫处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具体内容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2)学校的应急反应

1.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

2.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a.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b.追回已出售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

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c.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d.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e.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及通报情况,做好稳定其情绪工作;

f.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卫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痰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j按照市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

h.在学校范围内通报相关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3)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按照上级部门的具体规定积极稳妥的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自然灾害规定执行。

(2)学校的应急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校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A.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B.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学校用电供应;

C.协助有关部门调用食品与物资,保障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D.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E.协助、配合公安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F.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扩大蔓延;

G.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

施采取紧急处置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H.协助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损失评估。

(3)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具体办法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八、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预防和预警机制措施

严格按照教育厅规定执行。

(2)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相关事件由各网络用户管理部门或信息中心行政负责处置。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影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教育厅应急工作组统一指挥处置。

(3)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网络运行相关事件由各级网络中心运行部门负责,重大事件及时报告中心应急工作组负责人。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

(4)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由所属各级网络或信息中心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A.通知应急负责人和中心主管,决定上报或通报;

B.按时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C.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5)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教育厅及其它相关部门。

九、附则

(1)本预案是河套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系(部)及部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2)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系(部)、处室以及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河套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