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部门、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教技函〔2018〕82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根据学院《河套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河院发〔2018〕203号)的要求,保卫处、教务处于2018年9月3日对我院重点防控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抽查,现将抽查过程中实验室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生态与资源工程系
1.实验室内的冰箱未进行及时清理且日常清理没有记录,冰箱内存放的药品没有标识药品名称、使用人、日期等信息;
2.实验室内存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如:纸箱、矿泉水等);
3.通风系统未及时进行维修,通风管道损坏严重;
4.实验药品未放置在实验柜,且部分药品容器的外标签未张贴或者张贴两个及以上标签,无法准确识别容器内药品;
5.部分实验室的水电线路距离较近,水电隔离不理想;
6.部分实验室内气体存储罐没有固定,余量无法观察;
7.部分实验室内有损坏的仪器设备,未及时进行维修;
8.烘箱电阻炉未张贴高温警示标志;
9.危化药品管理体制不完善。
二、机电工程系
1.有实验室存在电线接头裸露在外的情况,未在电线接头采取保护措施;
2.部分实验室存在存放纸箱现象。
三、农学系
1.部分实验室药品堆放在一起,没有入库保管;
2.使用矿泉水瓶存放实验液体,且未标识存放液体名称;
3.部分实验室废液处理桶未标识酸碱标识;
4.部分实验室药品柜未上锁,存在药品散落在实验室的试验台现象;
5.实验室内存放杂物(如:纸箱、矿泉水等);
6.部分实验室有外接裸线或插板;
7.部分实验室高温烘箱与电线线路距离较近;
8.部分实验室毒瓶柜未上锁保管。
四、医学系
1.部分实验室实验用药放置在外;
2.实验室台账及相关文件、记录未放在实验室内;
3.特殊实验室管理不善,无台账、使用记录、检查记录等过程性材料和管理材料;
4.危化物品(如盐酸)保险柜一人管理,不符合双人专柜管理规定;
5.部分管制药品(如麻醉剂)入库时间与使用时间不符,台账与实物管理不匹配;
6.实验药品柜未上锁;
7.“三废”处理没有相关记录;
8.部分实验室存放杂物(如:纸箱)。
针对以上检查存在的问题,各系部应及时查漏补缺,即刻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后的相关纸质材料(包括整改总结、整改前后的图片等)报送至保卫处和教务处,保卫处和教务处将针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抽查,对于整改不力的系部及实验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河套学院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