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为确保校园整体搬迁至新校区后的安全稳定,进一步推动我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持续开展,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创建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春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教育厅关于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宣传为抓手,促进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为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创建良好的基础。
二、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隐患排查、不留死角”的综治工作方针,根据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细则突出抓好安全教育、综合治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做到“岗位一日一查、部门一周一查、单位一月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安全工作管理人,部门领导是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
1.将安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实现安全教育工作大纲、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要求各教学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实验实训场所的防火、防盗、防违章操作事故的领导和监管工作,加强对生化实验室危化品的使用、处置、管理等工作。为实验室配齐各类安全设备。要求各系部实验室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预案、隐患排查记录。
3.自查教务处办公室、资料室、保密室等所属场所的防火、防盗、防泄密工作。
4.实验实训从业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并且承担义务消防员的职责。
(二)团委、学生处
1.加强境内外“三股势力”、邪教组织对青年学生渗透破坏的教育工作。
2.加强学生日常的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安全教育工作。安全工作要纳入团委学生处年初工作计划。经常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
3.学生会、社团要成立防火、防盗、防公共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或青年志愿者组织,做好学生日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和隐患排查工作。
4.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辅导员工作职责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
5.自查团委学生处办公室、档案室、咨询室的防火、防盗、防突发事故工作。
6.加强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
7.严格审批走读生。
8.严格审批校园内的大型文体娱乐活动。
(三)后勤服务中心
1.餐饮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必须符合消防、食品、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要求,对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进行全面检查。
2.公寓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公共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楼门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对公寓门窗、电路、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3.加强对监管的经营场所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控制其经营范围。
4.健全餐饮中心和学生公寓的各类安全预案,发生事件时严格按照预案执行。
5.公寓区域内不准乱停乱放各种车辆,不准随意摆摊设点。
(四)图书馆
1.认真执行图书阅览的法律法规,严把图书刊物的征订采购关。
2.对图书馆防火、防盗、防腐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3.图书馆所有工作人员承担义务消防员的职责,必须会使用灭火器,并且掌握相关灭火知识。
(五)党政办公室
1.自查办公室、档案室的防火、防盗、防泄密工作。
2.严格审核外籍教师的资质,加强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3.加强车队管理,严禁在校内违章行车、停车。
4.档案室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并承担义务消防员的职责。
5.做好所属各类会议室的安全管理和预防工作,经常检查安全设施。
(六)国资处、总务处
1.自查办公室、库房的防火、防盗、防突发事故的预防工作。
2.总务处要定期检查饮用水的安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校园安全设施基础建设工作,及时处理因工程原因而存在的安全隐患,尽快配备已启用楼宇的消防设施。加强校园内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3.国资处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4.加强对监管的责任范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七)计划财务处
1.自查办公室内防火、防盗、防突发事故的防范工作。
2.检查做好帐目、单据的保管储存工作。
3.保险柜内不准存放现金过夜。
4.财务工作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并承担义务消防员的职责。
(八)保卫处
1.检查校内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治安状况。
2.做好境内外“三股势力”、邪教组织对学校渗透、破坏的预防工作。
3.加强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毒品、防破坏、防自然灾害、防公共突发事件的教育管理工作。
4.加强对进出校园的机动车管理工作和校内交通安全工作。
5.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6.负责校园内人防、物防、技防的建设、配置和各种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维护修缮工作。
7.加强节假日、重要纪念日和政治敏感期的防护工作。
(九)其他行政部门
1.自查自己办公室、资料室、档案室的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2.根据自身工作特点配合其他教学、行政部门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各教学单位
1.坚决防止境内外“三股势力”、邪教组织对教职工、学生的渗透破坏活动。
2.认真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
3.加强实验、实训、实习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4.积极开展防火、防盗、防打架、防公共突发事件的教育防范工作。
5.学生会、社团组织要成立治安维稳的组织或机构,负责日常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6.对责任范围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或报告相关部门。
7.严禁非走读生外出租房,严禁宿舍内酗酒、喂养宠物、使用大功率电器,系部领导要带队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辅导员要对学生宿舍一日一查。
8.节假日、重要纪念日和敏感时期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值班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广播电视 、校园网络、班团会等方式,在师生中广泛开展以预防毒品进校园、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拥挤踩踏、火灾事故、以及防抢、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传销、防恶性伤害等内容为主的安全主题教育。特别是要针对我院周围水系湖泊较多,要不间断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防溺水知识。各系部要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常抓不懈,在师生中营造“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10.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关注特殊学生。
11.组织开展好春季消防逃生演练工作。
五、问题反馈
各部门将开展工作情况做好台账,并在六月初将本次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情况、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等报送保卫处综合科(行政楼A105),保卫处汇总后报送学院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河套学院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