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查组对我院实验室检查后的反馈意见,按照学院关于印发《河套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河院发〔2018〕35号)的通知要求,保卫处和教务处组织人员于2018年4月10日对我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了复查,在复查中发现,大多数系部能按照反馈意见和通知精神对实验室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整改后,机电工程系和土木工程系的实验室整改情况较好,其他系部虽进行了整改,但还不够规范,理学系实验室整改情况仍存在较大隐患。现将复查中发现的普遍存在问题通报如下:
一、大部分实验室内未放置或缺失安全检查和卫生检查记录;
二、部分实验室未在门口悬挂或张贴包含安全责任人、实验室管理员、有效应急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安全信息牌;
三、部分实验室存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未悬挂上墙的现象;
五、部分实验室存在易燃、易爆品未及时入柜、暴露在外的问题;
七、部分实验室实验仪器和实验药品随意摆放在操作台;
八、部分实验室的台帐与实物不一致,并且存在只有总台账没有各实验室的分台账的问题;
九、部分实验室未建立或缺失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记录;
十、部分有大型精密仪器的实验室未建立安全使用和管理措施;
十一、部分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混乱,存在危化品暴露在外不及时入柜管理问题;与普通药品放置在同柜,未单独放置问题;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无记录问题;
针对以上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系部应及时查漏补缺,即刻安排进行再整改,并将整改后的相关纸质材料(包括整改总结、整改前后的图片等)报送至保卫处和教务处,电子材料发送至675484870@qq.com,保卫处和教务处将在4月19日—4月20日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复检,对于整改不力的相关系部及实验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