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
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6号)和《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司【2020】133号)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和我院关于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现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要求
各系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负责组织好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涉及危化品安全和生物安全的相关场所为重点,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
工作范围
包括各系部的科研实验室和相关场所,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和生
物安全的相关场所。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系部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无科研实验室的系部参照此文件要求,排查其他涉及危化品的实验室。
工作安排
1.各系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和疫情防控安排,统筹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组织对本系部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进行重点检查。
2.各系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核,形成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系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按照《河套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并由系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4.正值暑假期间,各系部要安排假期专门实验室安全巡查人员和应急联系人,做好假期值班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系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5.各系部务必于2020年8月7日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和《河套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保卫处。联系人:庞连平,联系电话:8416610,地址:行政楼A105办公室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2.河套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河套学院
2020年7月27日
附件2
河套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系部名称:
编 写 人:
审 核 人:
分管院领导:
年 月 日
报告提纲
一、系部实验室安全工作概况
1.1系部实验室概况
1.2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与责任体系
1.3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
1.4实验室安全教育
1.5实验室安全常规检查与隐患整改
二、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
2.1本次自查工作组织与实施
2.2发现的隐患概况
三、隐患整改情况
3.1隐患整改的组织
3.2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系部名称(公章):
系部第一责任人签字:
报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