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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保卫处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09日 10:07 庞连平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

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6号)和《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司【2020】133号)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和我院关于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现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工作要求

    各系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负责组织好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涉及危化品安全和生物安全的相关场所为重点,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

  2. 工作范围

    包括各系部的科研实验室和相关场所,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和生

    物安全的相关场所。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系部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无科研实验室的系部参照此文件要求,排查其他涉及危化品的实验室。

  3. 工作安排

    1.各系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和疫情防控安排,统筹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组织对本系部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进行重点检查。

    2.各系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核,形成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系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按照《河套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并由系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4.正值暑假期间,各系部要安排假期专门实验室安全巡查人员和应急联系人,做好假期值班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系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5.各系部务必于2020年8月7日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和《河套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保卫处。联系人:庞连平,联系电话:8416610,地址:行政楼A105办公室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2.河套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河套学院

                                                                        2020年7月27日

     

     

     

     

    附件2

     

     

     

     

    河套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系部名称:

    人:

    人:

    分管领导:

           

    报告提纲

    一、系部实验室安全工作概况

    1.1系部实验室概况

    1.2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与责任体系

    1.3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

    1.4实验室安全教育

    1.5实验室安全常规检查与隐患整改

    二、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

    2.1本次自查工作组织与实施

    2.2发现的隐患概况

    三、隐患整改情况

    3.1隐患整改的组织

    3.2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系部名称(公章):

    系部第一责任人签字:

    报送时间:

     

     

 

上一条:关于印发《河套学院2020年秋季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暨秋、冬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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