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精神,结合巴彦淖尔市实际,巴彦淖尔市委、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从7个方面作出了26项具体要求。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要求注重实际效果,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改进安全保卫工作。二是精简会议活动。要求减少会议活动,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三是精简规范文件简报。要求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刊物,按隶属关系、职权范围和规范程序行文,规范个人向领导同志的请示、汇报,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四是规范出差出访活动。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访的有关规定。五是改进新闻报道。要求简化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精简全市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规范领导现场办公和基层调研活动新闻报道,优化领导同志外事活动新闻报道,规范重大专项工作和专项活动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六是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生活待遇规定。七是加强督促检查。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强化督促检查。 《规定》着眼于解决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从市委、政府领导班子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从严要求、以身作则,充分体现了我市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巴彦淖尔市委、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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