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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九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7-23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九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档来源:北疆先锋网

    各盟市委组织部,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及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自治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全区人才工作总体安排,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九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现将“草原英才”工程常规评审、专项推选、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滚动支持4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规评审

      常规评审包括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草原英才”个人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条件

      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建设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人才+项目+团队+基地”为主要培养方式,坚持重大项目、技术、资本与人才智力紧密结合,符合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团队应依托我区优势企事业单位的研发项目或科技成果(已经通过立项或评审)来设立,一般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5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只能受聘于一个申报团队。

      (1)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团队拥有对我区产业发展起关键作用的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或其他高新技术类、特色产业类项目,具备突破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②团队能够做到产学研结合紧密,团队依托的申报单位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且有组建柔性研究机构或进行国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③申报单位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创新人才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发展平台。

      ④团队带头人应是在我区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研发能力和工作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指导、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⑤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一般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职责分工,合作氛围好。团队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0%,具有留学或访问经历的人员不少于10%,来自企业的人员不少于20%。

      (2)产业创业人才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团队自主拥有或依托国内外领先的科技成果,且该成果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产业化,能够带动当地形成规模较大的主导产业或形成新的产业集群。

      ②团队能够做到产学研结合紧密,申报单位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成果转化能力,按照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的原则,能够组建研发机构或参与国内外联合研发。

      ③团队所创办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必须在我区注册满一年,具备实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和条件,且已进入产品中试阶段或产业化初期。

      ④团队带头人应是所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科研或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⑤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2.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园等各类园区,或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等。

      (2)各类园区应该确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备一定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地位突出,综合实力较强。科研院所、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所确定的科研或产业领域,应该紧紧围绕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国际、国内具有竞争力的成果。

      (3)申报单位已建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有专职工作人员及工作经费,出台特殊优惠的创业政策,能够提供融资服务。

      (4)申报单位引才育才成效显著,有明确的人才基地建设目标和完善的建设规划,有条件在3年内引进或培养10名以上符合“草原英才”工程人选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5)申报单位已建立高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专设服务机构、服务窗口、服务人员,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6)申报单位一般应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学研合作体系,自主创新和转化能力较强。

      3.“草原英才”个人申报条件

      第九批“草原英才”个人将从自治区十大“百人计划”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中评选产生。各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承担的“百人计划”进一步细化,将其覆盖范围全面拓展至本行业各个领域,把各行各业的高层次人才纳入申报范围,同时关注急需紧缺专业的引进类人才。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厅发〔2011〕64号)。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将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时开展的方式进行。

      1.申报单位组织申报。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草原英才”个人,登录“内蒙古人才工作网”,点击右上角《“草原英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报。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审核推荐名单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并进行公示后,将《申报推荐报告》、公示材料和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胶印装订)、汇总表(一式三份)等一并报送至各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民营企业申报团队(基地)或个人,可不进行审定或公示,由各申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撰写审核推荐报告。

      已入选“草原英才”工程的团队、基地和“草原英才”个人不参与同类型申报。

      2.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主管部门由13个厅局和12个盟市委组织部(申报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6)组成,各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情况确认上级申报主管部门,或直接与当地组织部门联系申报。各申报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上报。各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名单经党委(党组)审定通过后,将《申报推荐报告》、申报材料及系统自动生成的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审核,基地的申报材料统一归口自治区科技厅。

      3.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审核推荐。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要对各申报主管部门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专家初评,按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上报(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名额分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5)。审核推荐名单经党委(党组)审定通过后,将党委(党组)《推荐报告》、申报材料及系统自动生成的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5日,各申报单位审核上报截止日期为8月10日,各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截止日期为8月17日,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审核上报截止日期为8月26日。

      联系人:沈雪柳、郭子兴,联系电话:0471-4818421(传真)。

      二、专项推选

      此次专项推选主要针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类人才、基础教育类人才、法治类人才等“草原英才”工程入选数量偏少而一线优秀人才数量较多的人才队伍申报推选。

      (一)推选范围

      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类人才主要从荣获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内蒙古百强企业和拥有驰名商标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中推选产生;基础教育类人才主要从已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教学水平高、育才能力强、师德口碑好的教学一线教师中推选产生;法治类人才主要从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业务能力强、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内蒙古自治区十佳律师”中推选产生。

      已入选“草原英才”工程的个人不参与此项申报。

      (二)推选方式

      1.各盟市委组织部会同本地区有关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当地符合条件的个人中择优进行推选,每个盟市每类推选名额不超过3个。推选结果经盟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并公示后,将有关推选材料报送自治区各相关牵头单位。

      2.自治区层面的优秀个人由相应厅局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进行推选,每类推选名额不超过3个。

      3.自治区各牵头单位要组织专家对各盟市和本部门的推选对象进行统一评选,评选结果需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审定。最终推选数量不得超过名额分配表分配数量(见附件11)。

      (三)推选时间

      自治区各牵头单位接收各盟市委组织部推选材料截止日期为8月17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接收各牵头单位推选材料截止日期为8月26日,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侯锦,联系电话:0471-4812108、4818573(传真)。

      三、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

      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主要针对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整体区域或专项领域的人才项目,由各盟市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突出人才选拔、引进、培养、使用,具有孵化功能和示范辐射效应。

      2.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行业,聚焦骨干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重大项目建设,能够整合、吸纳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产生集聚效应。

      3.符合本地区、本领域人才工作实际,实效性、操作性、创新性、示范性较好。

      4.各盟市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牵头组织,设置人才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且有一定数量的配套资金。

      5.各盟市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围绕项目要求进行申报。每个盟市申报数量不多于2个;旗县(市、区)申报的人才项目须经本盟市评审把关,申报数量不多于本盟市旗县(市、区)总数的30%。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每个成员单位申报数量不多于2个。

      (二)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材料。各盟市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和数量要求,据实填写《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申报书》(见附件13)。

      2.上报申报材料。各盟市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形成《申报报告》,同《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申报书》(一式三份)一并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电子版通过大组工网邮箱或光盘报送)。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申报的人才项目,由所在盟市委组织部严格评审后,按照申报数量要求统一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各盟市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申报的人才项目提出推荐建议,排序报送。

      3.开展评审。评审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评审采取实地评估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时间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接收各盟市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推选材料截止日期为8月26日,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沈雪柳、郭子兴,联系电话:0471-4818421(传真)。

      四、滚动支持

      滚动支持是在已入选的前七批“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及“草原英才”个人中,遴选一批产学研用实施好,示范带动作用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比较突出的团队(基地)及个人给予继续支持。

      (一)申报条件

      1.已入选前七批“草原英才”工程的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及“草原英才”个人;已获得过滚动支持的“草原英才”工程入选团队、基地,必须在获得过滚动支持两年后,再次取得突破性新成果方可参与此次申报。

      2.申报滚动支持的团队、基地,需在科技研发能力、成果转化应用、科技项目支持、成果奖励、创新能力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有重要进展,自身建设有长足进步,目前及未来三年的工作规划契合自治区产业领域和行业发展的特点,具有引领产业发展的水平或潜力。

      3.申报滚动支持的“草原英才”个人,要求近年来的科研技术水平显著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提升,培养带动人才的能力水平有长足进步,具有引领学科或领域发展的水平或潜力。

      (二)申报程序

      1.盟市和自治区有关厅局双向推荐申报。由承担十大“百人计划”的13个相关厅局和12个盟市委组织部作为推荐部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适当方式,择优推荐本地区或本领域内的入选团队、基地和“草原英才”个人,推荐结果需经党委(党组)审定及公示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在前七批《“草原英才”工程评审结果和资金使用意见的通知》中,归属盟市的团队、基地及“草原英才”个人由盟市推荐,归属自治区的由13个厅局进行推荐。团队、基地的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地区、本部门入选数量的30%,“草原英才”个人的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地区、本部门入选数量的25%。

      2.专家评审。进入推荐范围的团队、基地和“草原英才”个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采取PPT现场答辩形式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接收各牵头单位推选材料截止日期为8月26日,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侯锦,联系电话:0471-4812108、4818573(传真)。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对前八批评审工作的分析研判,我们改进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在申报范围、推荐数量等方面都作出调整。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及时向本地区、本单位党委(党组)汇报,组织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责任,合理安排进度,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申报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各有关单位,各地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做好常规评审的网上申报和审核管理工作,各级申报主管部门及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对入选“草原英才”工程的团队、基地、“草原英才”个人和人才项目,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使用“草原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性资助。

      (四)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县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体现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的导向,在第九批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审中还将拿出一定名额,专门用于扶持旗县(市、区)尤其是贫困旗县,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才团队。

      (五)申报相关材料(见附件)及网上申报手册等可登录北疆先锋网“人才工作”专栏、内蒙古人才工作网(http://rcgz.nmgdj.gov.cn/)下载。政策咨询请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各项目负责人联系。软件使用及技术支持请与内蒙古灵奕集团联系,联系人:李阳(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471-2831035。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8年7月9日

      

      


    附件下载1: “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人才团队申报书(样本).doc
    附件下载2: “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业人才团队申报书(样本).doc
    附件下载3: “草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书(样本).doc
    附件下载4: “草原英才”工程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书(样本).doc
    附件下载5: 十大“百人计划”牵头单位名额分配及联系方式.xls
    附件下载6: “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汇总表(样表).xls
    附件下载7: “草原英才”工程培养高层次人才汇总表(样表).xls
    附件下载8: “草原英才”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汇总表(样表).xls
    附件下载9: “草原英才”工程专项推选个人申报书(样本).doc
    附件下载10: “草原英才”工程专项推选汇总表(样表).xls
    附件下载11: 专项推选各牵头单位联系方式及名额分配.xls
    附件下载12: 人才项目引领支持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下载13: “草原英才”工程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滚动支持申报书.doc
    附件下载14: “草原英才”工程个人滚动支持申报书.doc
    附件下载15: “草原英才”工程滚动支持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16: 申报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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