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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2013〕39号


关于下发《河套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学院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以及巴彦淖尔市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河套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套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河套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办法。各系部、各部门在进行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管理、使用以及处置等环节中,要严格按照学院的规定规范管理行为,严格履行相关手续。要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学院各类资产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努力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各项事业服务。

附件:

1.河套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河套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3.河套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4.河套学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5.河套学院固定资产实物验收管理细则

6.河套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办法

7.河套学院公共用房使用管理办法

8.河套学院办公设备配置暂行管理办法

9.河套学院教职工资产移交管理办法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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