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部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3)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搞好支部的自身建设。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和生活情况。
(5)处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二、党支部书记分工:
(1)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安排支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支部的重大问题。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4)坚持对本党支部归属的团支部(以后成立时)及工会组织进行正确的思想导向。
(5)组织民主生活会和党日活动,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三、组织委员(兼统战委员)分工:
(1)负责会议记录以及考勤,检查、监督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
(4)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想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的统计工作。
(6)负责支部统战工作。
四、宣传委员分工:
(1)了解把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的党的工作中心和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 围绕本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文化体育运动。
(4)负责支部纪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