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主要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指导和协同各部门积极搞好内部的安全向全校统一部署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2.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规,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条例,加强制度建设,严密安全防范措施。
3.按照群防群治的方针,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学校的内部安全,整顿好校园的治安秩序,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4.坚持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治安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与安全保卫意识,将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教育列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5.大力做好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并向领导报告各种可疑情况,做好预防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轻微的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
6.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通过健全的信息渠道,了解各种可能影响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掌握动态,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情况。
7.依法依规处理混入校园内影响校园治安秩序的社会闲杂人员。积极查破一般案件,协助地方公安侦破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协查案件,处理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严厉打击校园内的一切违法犯罪分子。
8.依法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校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根据“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大力做好预防工作对各单位兼职消防员进行培训,普及广大师生的防火知识,经常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9.建立并完善学校治安、保卫奖惩制度,对校内各单位和个人提出具体的奖惩意见。
10.完成各类案件、事故现场的保护和看守。
11.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职能部门的骨干作用,积极提出建议,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建设,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
12.努力完成校党委和行政、上级公安、安全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