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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评比条件
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学校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入动员和精心布置,提出明确要求。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占单位人数的 95% 以上,没有因未完成社会实践活动或弄虚作假而受学校通报批评者。
(3)支部总结交流工作认真,不走过场,教育效果明显。
(4)有突出的个人和事迹,有积极社会反响,成员社会实践报告情况属实,有见解,质量高。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极、认真、按时按要求上交鉴定表和社会实践报告。
(2)社会实践报告主题鲜明,内容充分,见解深刻,文理通顺。
(3)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够以正确的理论观点解答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
(4)能充分发挥自身知识优势,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共青团河套大学委员会
200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