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号召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于 20 日发出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

  通知指出,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 “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 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大力倡导以 “ 八荣八耻 ” 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打牢全国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对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对于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对于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和形成良好社会风气,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紧迫感,把这件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 “ 十一五 ” 规划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开展 “ 一心为民,科学发展 ” 培训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学习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举措和进展成效,学习宣传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广泛群众基础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要在营造舆论氛围上下功夫,在深入普及上下功夫,在进教材、进课堂上下功夫,大力宣传、广泛普及以 “ 八荣八耻 ” 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要开辟专题、专栏,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点评、群众讨论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舆论氛围。要围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出一批理论文章,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各类文化阵地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街道社区、乡村集市、公园广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要设立标语牌、设置公益广告。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按照 “ 三贴近 ” 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和群众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改进创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宣传教育成果转化为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精神力量。

通知要求,适应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广泛开展以 “ 知荣辱、树新风 ” 为主题的学习实践活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渗透到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之中,引导人们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使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坚持知行统一、学做结合,引导人们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 “ 八荣八耻 ” 转化为自觉行动。党政机关要开展争创文明机关、争当 “ 人民满意公务员 ” 活动,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学校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渗透到课堂教学、学校管理、课外活动等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企业要以创建文明行业为龙头,开展 “ 共铸诚信 ” 等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等活动,培养新型农牧民。城市社区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节约型社区等活动,促进邻里和睦、人际和谐。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各类创建活动,新闻、出版、文艺、体育、教育、科技等各类评奖,都要把 “ 八荣八耻 ” 作为重要内容和评选标准。要在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中坚持 “ 八荣八耻 ” 导向,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体现 “ 八荣八耻 ” 要求,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加强舆论监督,揭露、批评有悖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言行和现象,教育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依靠群众,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评议活动。通过多种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形成人人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风尚。

  通知要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反腐倡廉的客观需要。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目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践行 “ 八荣八耻 ” 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反腐倡廉教育始终,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要教育广大党员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调动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倡导良好风气、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增强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使之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扎实实地搞好这项活动。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做好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教育辅导和督查工作,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取得实效。教育、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新闻单位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宣传先进典型,监督批评不良道德习惯和不良社会风气。要突出抓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的学习带动作用。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在本职岗位上坚持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而且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自律,严格要求,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积极实践者,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做出表率。

  要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发挥规章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发挥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要求真务实,改进创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推动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学习教育成效不明显或存在差距的,要及时指出和帮助,保证学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级党委、各有关部门要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从具体的事情抓起,着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改进创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宣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促进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内蒙古的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