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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师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修订)

2020年09月05日 15:16  点击:[]

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根据《关于成立河套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修订)》(河院发〔2020〕141号)文件的具体安排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师生心理健康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团体辅导与个体咨询相结合,树立生命至上与身体健康理念,结合教职工工作特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结合大学生身心成长与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营造理性平和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

组长:王利宾

副组长:王瑞

成员: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院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指导各院系心理辅导站工作。

3.负责各院系心理辅导站成员及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知识与工作技能的专题培训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学院—心理咨询中心—院系心理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五级心理健康教育与预警防控体系的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5.经常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做好师生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及生活指导。

三、工作任务

按照文件精神与具体要求,在全体师生中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与普及,增强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重点做好疫情期间的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确保广大师生以健康积极心态开展学习与生活。

四、工作措施

(一)启动心理危机干预五级心理健康教育与预警防控体系

充分发挥好“学院—心理咨询中心—院系心理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五级心理健康教育与预警防控体系。强化与院系的联络机制,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心理异常及时报告制度,实施心理健康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并掌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出现的各种心理波动和情绪变化,加强心理关怀、情绪疏导及必要的咨询转介。

)做好学生返校后防控工作

1.严格执行心理异常及时报告制度。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积极发挥各自职责,密切关注班级及宿舍同学的心理状态及变化,对于情绪、行为等方面出现异常变化,如情绪异常低落或暴躁、行为表现背离常态的同学,应在最大程度保护其隐私的情况下,及时上报辅导员,由辅导员逐级上报系心理辅导站、心理咨询中心、学院,同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开展科学评估,加强分类指导。院系要密切关注返校后师生心理状态及变化,确保在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做好谈心谈话、咨询转介。科学评估师生健康状况,重点关注那些因新冠肺炎疫情出现焦虑、悲伤情绪的学生,分层分类提供帮助及必要的心理咨询服务。

3.规划课程活动,提升防疫能力。根据院系实际情况及师生需求,有针对性设计心理健康课程和活动,提升师生管理情绪、应对压力的水平,着力营造校园和谐平安氛围。

4.建立师生心理健康档案。院系应及时掌握师生心理状态与变化情况,建立师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加强对重点关注人员的信息更新与跟踪服务。师生心理健康档案应由专人保存,并防止隐私泄露。

5.做好学生线上、线下个体咨询和团体辅导工作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心理状况调查,严格执行咨询师轮值制,切实做好线上线下心理援助,通过个体咨询和团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解答师生心理困惑,为有需要的师生及时提供咨询转介。

线下心理咨询预约:8925252。

线上心理援助热线:QQ:1913682352

(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6.努力提升队伍工作能力。多渠道提供各类培训与问题解答,完善与提升辅导员、班主任沟通交流、思想引导、情绪疏导与生活指导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院系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师生心态平稳健康。

(二)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各级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广泛动员党员、积极分子、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加强日常管理,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全面做好师生心理保健工作。

(三)关怀教育,注重方法。工作过程中要体现人文关怀、注意方式方法,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师生隐私。

                                                                   2020年9月5日

附件:《河套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表》

附件:

河套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表

系部(公章): 辅导员; 联系方式:

学号

姓名

年级、专业、班级

性别

联系方式

情况概述





































班级心理委员: 联系方式: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心理异常状况是指偏离个体以往状态而出现的情绪异常高涨或低落、行为冲动等状况。

2.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心理异常报告”制度。

3.联系人:吕老师18947342822(htxy55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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