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学实验室及承担教学任务的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组织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以院系自查为主,学院抽查为辅。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排查,认真查找问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分级分类,并制定整改措施。
2.学院将根据院系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实验室将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合格的实验室将取消本学期该实验室的实验教学任务。
3.院系自查后,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17:00点前将本院系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自查工作报告报送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实验管理研究室(行政楼C215)。
各院系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教学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