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源
排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关于印发<河套学院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河院党办发〔2020〕88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动我院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工作,学院决定开展实验室(含科研实验室)危险源排查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要求
1.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排查并填写《河套学院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附件)。
2.科研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所在院系报送。
二、统计范围
1.压力设备:高压灭菌锅、高压反应釜、反应罐、反应器和各种压力储罐等。
2.气体钢瓶:气瓶按充装气体的物理性质可分为压缩气体气瓶、液化气体气瓶(高压液化气体、低压液化气体);按充装气体的化学性质分为惰性气体气瓶、助燃气体气瓶、易燃气体气瓶和有毒气体气瓶。
3.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腐蚀化学品、易燃化学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等。
三、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务必于2020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将《河套学院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报送至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实验管理研究室(行政楼C215),电子发至10647781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