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2018年第十六次理论学习会

930日下午,河套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2018年第十六次理论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委书记王贵印主持会议,党委中心组成员李兴旺、石文清、张高明、杨生柱、宋文忠、宋启超、扈勇、傅三顺与宣传部有关人员参加学习会。

 会前,党委中心组成员进行了自学,并撰写了心得体会。集体学习会上,中心组成员就《条例》进行了深入研讨。李兴旺、杨生柱作交流发言。

王贵印在主持学习研讨时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学习贯彻工作,要反复学习、深入学习,要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印在脑中。

李兴旺从新《条例》修改的几个原因,修改过程得到全党高度重视,修改的具体内容及其特征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并指出,新《条例》修改的首要原因是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旨在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修改的具体内容及特征主要是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征,同时,坚持纪严于法,做好纪法衔接。杨生柱从对新《条例》的特点认识,新《条例》对工作的指导意义两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并指出,新《条例》提高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把“两个坚决维护”写入新《条例》,使其上升为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新《条例》以增强“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以从严处分凸显“越往后越严”的震慑作用,以严惩“七个有之”,净化政治生态,以严查新型违纪行为,让违纪者无空可钻;同时,从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等五方面,详细阐述了新《条例》对工作的指导意义。

王贵印在总结学习研讨时指出,新《条例》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对意识形态的提法也更为突出,和实际工作结合得非常紧密;我院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一定要加强党员教育,特别是党员纪律意识教育,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来进一步加强党员纪律,约束党员行为,时刻防微杜渐,经常自励自省,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

             党委宣传部(供稿)

         

 

 

 

     审核:宋启超    签发:包琳      

     编辑:王勇      撰稿: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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