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组织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9月8日上午,学院组织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何鹏,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团委、保卫处、总务处负责人,各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团学科长参加会议。

会上,学生工作处就《河套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河套学院劳动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河套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及管理办法》等7个学生管理制度征求了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宣传部、心理咨询中心、蒙古语言文学系、经济管理系、汉语言文学系、医学系等有关部门和院系对近期学生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何鹏强调,作为高校学生管理者,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质量。由学生工作处与各院系团学科共同组织,进一步明确团学科、辅导员、班主任以及班委会成员、宿舍长的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定。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及时优化制度体系,提升执行力度,实现安全检查常态化,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三是盯住重点对象,提高工作效率。要切实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加强新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创新开展劳动教育,做到总体部署、分工明确、管理规范、量化考核,切实推动自治区劳动教育实验校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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