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3月5日至5月10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我院开展了两个月的专项巡视工作;2016年12月13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学院党委通报反馈了巡视意见。院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了院党委书记负总责、相关院领导分别牵头负责的责任体系,实施专项整改,集中力量,重点突击,扎实推进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我院反馈的6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经过学院上下共同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促进整改责任落实,加大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强化巡视震慑作用,确保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和严肃性,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
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1.
关于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比较少,措施落实还不到位,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推进力度还不够,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整改。
院党委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为抓手,带头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调整充实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落实自治区党委1+3制度体系,落实《中共河套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党的建设工作意见》、《
河套学院关于深化五级示范抓引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安排意见
》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河套学院党总支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了《河套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河套学院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自治区《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细化实化学院明责知责、履职尽责、考责问责机制,形成了考责问责倒逼机制。领导班子党委委员分别带头深入各党总支检查党建工作,参加总支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压实各级党组织的党建责任,“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得到了进一步纠正。
2.
关于党的组织机构和干部设置不尽合理,难以适应党建工作发展要求问题的整改。
合理设置党组织机构,
在2016年新一轮机构调整和干部聘任过程中,根据市编办《关于印发河套学院“五定”方案的通知》,单设了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处,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两个直属党支部,突出了院党委抓党建主业的能力,也实现了党组织在全院各部门的有效覆盖。与此同时选齐配强了13个党总支的书记。下一步在干部聘任工作完成后,按照组织程序,认真开展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加强专职党务干部的配备和党务骨干的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适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
3.
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还有差距,存在重大决策不透明、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围绕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还有差距,存在重大决策不透明、不规范问题。学院举一反三,深刻分析过去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根源,
坚决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等集体决策制度,
重新修订了《河套学院党委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未列入预算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及新、改、扩建工程、不动产购置、大型房屋修缮项目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人才引进、干部任免必须由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要求。修订了《河套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河套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河套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河套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同时重新修订了《河套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群、团、学组织的监督作用,通过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情况通报等形式,积极主动征求师生员工意见,不断提升班子凝聚力和议事决策水平,确保学院工作在广泛的民主监督下运行。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方面
4.
关于二级学院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的问题整改。
院党委制定下发了《河套学院党总支工作细则》,《河套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细则》,修订完善了
《
河套学院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基层党支部重新修订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继续严格执行周四下午政治学习制度,学院统一印制政治学习记录本,要求政治学习单独记录,统一学习签到,学习记录和出勤情况定期检查。解决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开展不平衡、组织活动流于形式、党员教育管理松散等问题,使系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5.
党务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管理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存在弱化现象问题的整改。
切实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培训工作。一是院党委认真落实《河套学院基层党务骨干培训方案》,从学院层面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抓主业的能力。二是各党总支制定了党员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有计划地进行培训。三是推进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充分发挥各分党校、党总支的作用,加强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认真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修订完善《河套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河套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意见》,制定了《河套学院党总支书记听思政课制度(试行)》,加大马列教学部教学研究支持力度,提升思想政治课程教学和研究水平。学院党委主要领导都深入思政课堂听评课,其中党委书记
深入课堂听思政课6课次,参与思政课教学改革研讨6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院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各党总支书记都完成了1次以上的讲党课。于此同时,学院
加强对各类思想文化类讲座、论坛、研讨会的管理和领导,加强对网络舆情、新媒体舆情的研判,统筹抓好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全员育人工作,
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6.
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学院党委能够按时足额向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上缴党费。针对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学院积极请示市委组织部,协调市财政进一步理顺党费管理渠道,建立了党费专户。
三、落实“两个责任”力度不够方面
7
.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还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院党委进一步提高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加大
推进和规范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力度。
制定了《河套学院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河套学院关于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监督的实施方案》、《河套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
。二是
党委书记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召开党委会、纪委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工作。三是在全体处级干部中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
8.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细问题的整改。
党委与各党总支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与全体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修订了《河套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规范处级干部述职述廉述德工作,述职述廉述德必须述到位,述深刻。对2014年度述廉不到位的8名处级干部和2015年度述廉不到位的9名处级干部,学院党委要求他们重新撰写了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将述廉的内容加入报告中。
9.
关于纪委“三转”还不到位,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同时分管党政办、宣传、工会等部门,精力比较分散。主业还不突出,对学院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不够,执纪问责偏宽偏软,自办案件少的问题整改。
经党委研究,学院印发了《中共河套学院委员会关于调整学院领导班子党委委员分工的通知》,调整了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的责任分工,不再分管党政办、宣传、工会等工作。同时对学院各类非常设领导小组也进行了相应调整,纪委不再参与计生、学生违纪处理等领导小组,集中精力履行监督责任。在新一轮干部聘任工作中,增设了纪检监察岗位干部职数,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后勤服务、招生、就业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提高执纪问责的能力和自办案件的能力。
对
巡视组反馈的一些问题线索,学院协助自治区高校纪工委进行了调查,经学院党委研究,给予1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部分基建工程违规操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方面
10.
关于河套学院医学院综合楼和图书信息楼工程存在违规招标、违规发包,大幅增加工程投资问题,部分工程还存在超进度付款的问题整改。
学院认真执行巴彦淖尔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巴建委招发(2008)126号)文件,重新修订了《河套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完善工程招标、工程量变更以及工程款支付等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学院、部门的职责,规范了工程招标、变更、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同时已经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审计中介企业,完成医学院综合楼和图书信息楼的工程款结算的初步审计。
11.
学院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视不够。八校合并未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资产管理较乱,制度不健全,国资处对国有资产登记不细致,底数不清问题整改。
一是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验收领导小组,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河套学院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办法》和《河套学院固定资产条形码使用规定》,初步建成了包含条形码管理系统在内的四个子系统的信息管理系统,涵盖了资产申报、实物管理,价值管理、账务处理等全部业务领域,使制度落实和责任到人得以实现,加强了对资产从购置、验收、入库、使用、调配和处置报废的实时监控与管理,确保了资产的规范管理和保值增值。三是与财政部部署的全国性的资产清查工作对接,并经市财政部门认可的具备资质的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鉴证,2017年1月4日市财政局完成了最后审核批复工作(巴国资〔2017〕2-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核准处置资产账面原值总计3759.2万元,学院目前固定资产原值为3.42亿元。2001年学院历经两轮合并以来,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五、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专项治理不彻底方面
12.
关于处级干部提拔使用缺少民主推荐等相关程序的问题整改。
围绕干部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学院严格执行市编办《关于印发河套学院“五定”方案的通知》,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精神,启动了新一轮干部聘任工作。制定了《河套学院2016年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河套学院2016年度干部聘任工作竞聘演讲方案》、《河套学院2016年干部聘任考察工作方案》,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在实际操作中做到了透明规范,使过去的处级干部提拔使用缺少民主推荐、班子成员推荐,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代替对拟任提拔对象组织考察的现象的选人用人程序得到了规范。
13.
档案年龄涂改、工龄、信息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待认定,还有个别干部对认定结果持不同意见拒绝签字问题的整改。
关于“三超两乱”,“三龄两历一身份”核查等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对档案存在问题的15名同志,依据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规定,进行认真审核。有9名同志对审核认定意见认可并签字。对于不同意签字的6名同志,有5人依据《全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内组通字〔2014〕51号)精神进行了组织认定,有1人因为档案有涂改记录在案。
六、存在遵守工作纪律松散和乱收费现象方面
14.
有的干部缺乏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近两年招回上班的教职工经常迟到早退、纪律松散的问题整改。
围绕遵守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学院责成各系部、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严格管理、严格考勤,对于近两年清理“吃空饷”返校上班的人员的
出勤和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做好思想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每周按时向人事处上报考勤。同时推进岗位职责量化考核工作,使学院工作纪律能够得到彻底治理。
15.
关于个别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主动性差的问题整改。
持续加大“四风”问题督查和整改力度
,严格执行《河套学院组织工作请示报告制度》,修订《河套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落实部门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管理、严格考勤,每周如实填报考勤上报人事处,对于瞒报、虚报的部门追究其部门领导责任,并且扣除岗位津贴20-50%。2016年,在奖励性绩效考核发放中,依据考勤扣除35名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95748元。
16.
学院设立的有些处级单位没有实质性职能,如校友联谊会、发展规划教育评价中心的干部工作量不满,上班期间无所事事,混日子问题的整改。
针对校友联谊会、发展规划教育评价中心的干部工作量不满,上班期间无所事事,混日子问题。一是撤销了校友联谊会,其职能移至党政办公室,人员按专业特长调整安置到了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就业指导中心、总务处、保卫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各部门工作。二是将教育评价中心的职能划转教务处,教育评价中心的4名工作人员已分配至教务处工作。
积极推进定岗定编定员工作方面。
责成人事部门对教学教辅、党政管理、后勤服务岗位人员进行了认真梳理。经过重新统计,全院目前在编人员1013人,校本部现有841名教职工,其中本专科专任教师509名,占60.5%;教辅人员118名,占14 %;党政管理人员133名,占15.8 %;双肩挑人员36名,占4.3%;工勤人员45名,占5.4%。教学教辅人员和双肩挑人员约占校本部教职工总数的78.8%,比例相对合理。另外继续教育学院(对外巴彦淖尔市广播电视大学)人员58名(含专任教师22名),占5.7%;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人员58名(含专任教师27名),占 5.7%。
人员比例相对合理,人浮于事的现象得到改变。
17.
存在乱收费现象。个别职能部门于2013年至2015年向学生收取医保费、军训服装费,超出有关规定标准。所有收费不入学院账,收支不分,票据不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整改。
学院责成
纪检监察、审计、计财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对2013年至2015年向学生收取的医保费、军训服装费进行了调查。通过与有关领导、教职工谈话,调阅原始档案材料、票据、凭证,查找上级政策依据、文件及收费标准,查清了医保费、军训服装费收取情况,并
积极配合自治区高校工委开展了调查工作。同时与市财政局对接,完善学生军训、医保收费渠道,由学院财务统一收取和支付,坚决杜绝收入不入学院帐,收支不分,开支无计划,票据不全,不留存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同时取消了《大学生手册》的统一征订。
河套学院党委坚持开门抓整改、促落实,认真受理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有关意见建议可于2017年5月15日前向河套学院党委提出。
受理电话:0478—8416800
电子信箱:htxyxszg@163.com
中共河套学院委员会
2017
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