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竞争性比选内蒙古河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学院发展和工作安排,拟重新启用内蒙古河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远公司)。因河远公司董事会成员任期已满,需要重新换届,按照202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公司法》规定和学院教育、科研等工作实际,现面向全院竞争性比选具有企业管理经验人员3至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本次竞争性比选管理人员3至5名,具体情况见《河套学院竞争性比选内蒙古河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2)。
二、比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比选范围
1.河套学院正、副科级干部以下在岗人员。
2.48号工勤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管理公司理念和经验,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能够全身心投入公司运营工作。
4.已取得经济师、律师等资格证书的和有管理公司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考察和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比选程序
(一)报名
1.根据比选岗位和资格条件,本次竞争性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3月25日下午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根据比选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人员需据实填写附件《河套学院竞争性比选内蒙古河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经所在部门或院系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报送。
3.报名人员需按规定报名时间段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419241475qq.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报名时一并进行,由组织部、人事处、总务处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按照以下顺序将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1.本人签字并经部门或院系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签字、盖章的《报名登记表》;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经济师、律师资格证书、有过公司管理经验证明等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比选工作全过程,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比选结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性比选资格的,一律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人选确定、公示和岗位考察
1.人选确定。根据报名人数和考察情况、职位条件等要求,按照公司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经学院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2.公示。确定的比选人员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的,经学院同意,由人事处备案下发学院正式文件;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用资格。
3.岗位考察和调入。确定的拟用人员,安排为期3个月的岗位考察期。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由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部门或院系工作。
五、薪酬待遇
通过竞争性比选产生的河远公司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原工资标准不变,岗位绩效参照校内正科级发放,不再设置经营绩效奖励;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和后续拓展情况,设主管1至3名左右,原工资标准不变,岗位绩效参照校内副科级发放,不再设置经营绩效奖励。
六、其他事项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比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
本公告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8-795015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附件:1.河套学院竞争性比选内蒙古河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报名登记
2.河套学院竞争性比选内蒙古河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职位表
河套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