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院办发〔2016〕34号

四、暑假期间,按照学院“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总体要求,已经安排好的学习教育活动正常进行。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要报学院批准,本着节俭的原则进行,并做好安全工作。学院教职工外出(离开临河)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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