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支持计划项目招标公告

各部门、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2019“两会”期间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内蒙古的生态文明建设指示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的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决定由河套学院科技处会同巴彦淖尔生态治理与绿色发展院士专家工作站围绕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与植被修复工程、河湖连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农田面源及城镇点源污染治理工程、乌梁素海湖体水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物联网建设与管理7类重点项目38个子项目进行支撑性科研项目招标,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和申报数量

(一)项目类别

1.校内自选项目:围绕7类重点项目38个子项目,各研究团队进行申报,题目自拟选题方向可为涉及生态文明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管理类、涉及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与绿色发展的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

2.产学研合作示范项目:申报团队根据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技术需求企业或科研院所合作进行选题研究

 (二)资助额度

 1.校内自选项目:每项不超20万元1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论证。

 2.产学研合作示范项目:每项不超50万元,需进行现场答辩论证。

(三)申报数量

申报数量不限。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者应为我校在岗在编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申请者不受其他在研项目限制,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申请团队需至少带2名本科生参与课题研究。

三、项目评审和管理

(一)项目评审

主体评审过程参照河套学院院级课题评审程序进行。申报者撰写项目申报书,提交河套学院科技处会同院士工作站进行初审;由河套学院科技处会同院士工作站组织傅伯杰院士团队专家和其他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就课题的立题意义、社会推广的预期效果、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课题组成员及经费预算等进行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并汇总审批。

(一)项目管理

1)审批立项后的项目按照河套学院科研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有未尽事宜以上级相关管理办法为准。

2)项目执行期2年,必须于2020年12月结题,不准延期。项目立项后,实行课题项目组长(主持人)负责制,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等项工作,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河套学院科技处和院士工作站办公室的检查考核

3)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技术方案等,项目成果须注明“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支持计划项目,工作单位注明“河套学院巴彦淖尔市生态治理与绿色发展院士专家工作站”,项目组需提供《项目结题报告》。由于人为因素造成项目无法结题的,原渠道追回全部项目经费;由于不可控力造成的项目无法结题,原渠道追回剩余项目经费。

4)对于产学研合作示范项目,项目负责人要与合作研究方在签订《河套学院院士工作站项目研究协议》之前签订研究协议(或合同)。本计划项目不进行资金外拨,项目申请人和合作方应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统一编制预算

5)项目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不允许购买笔记本电脑,原则上不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如确实需要购置,单价超2万元(含)以上的需要附详细明细。

四、申报流程

1.所有申报项目团队的研究人员都须填写《河套学院院士工作站项目研究协议》(附件1)、《河套学院院士工作站研究人员入站申请表》(附件2),并按照院士工作站相关管理执行;

2.报送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5份、《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由各申报部门统一汇总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26日,期不予受理。

附件1:《河套学院院士工作站项目研究协议》

附件2:《河套学院院士工作站研究人员入站申请表》

附件3:《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4:《项目汇总表》

相关通知和表格到河套学院网站http://www.hetaodaxue.com/“学术动态”栏下载。

 

 

联系人: 尹嘉敏   马罕志  

联系电话:8417825

电子邮箱:hdkjk@163.com

 

 

 

                                 河套学院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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