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套学院院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院系:

   为规范学院科研平台管理,促进科研平台建设,根据《河套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河院发〔202192)的规定,学院决定启动院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为院级科研平台。院级科研平台是指由学院统筹规划建设的以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主的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研究基地、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等科研机构。

二、申报原则

科研平台建设坚持“统筹规划、政策激励、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鼓励支持各院系(部门)组建高水平、跨学科科研平台;鼓励支持与国内外高等院校、行业企业和研究院所等共建科研平台。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1.研究方向明确。科研平台原则上应具有3个以上相对集中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在区域和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学院鼓励、支持申报交叉学科科研平台。

2.科研队伍结构合理。平台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为本领域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的全职在岗人员。研究队伍的职称、学历和年龄结构合理,成员一般不少于9人,其中固定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且同一人不得同时为两个同级别、同类型科研平台的成员。

3.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平台成员近3年主持1项部级(含)以上项目,或3项以上自治区级项目,或7项院级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到院经费不少于8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

4.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科研平台的学术指导机构,委员由院内外本领域著名学者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院外学者不少于2人。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负责审议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和开放课题等工作。

5.能够满足科学研究的保障条件。申请建设科研平台的所属院系(部门)应为该平台提供办公、实验用房及其他物质条件的支持。

四、与国内外高等院校、行业企业和研究院所等共建科研平台另需具备以下条件:

1.合作方有明确的科研经费投入计划。

2.合作方在相关领域具备较高的水平和影响力。

五、申报院级科研平台命名

申报的院级科研平台,统一命名为“河套学院××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研究基地等)”;与企业共建的科研平台原则上统一命名为“河套学院-企业全称(或简称)××联合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研究基地等)”。

六、申报流程

1.申请人需向所属院系(部门)提交《河套学院设立科研平台审批表》(简称《审批表》),一式三份。

2.院系(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初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院系(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一般为3-5人,其中本校专家不得超过1/3

七、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院系(部门)于2021922日前将《审批表》、专家论证等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樊宇岚  马罕志

联系电话: 7901048 8416903

电子邮箱: 605520178@qq.com

报送地址: 行政楼B322科技处产学研与平台管理科

 

附件:《河套学院设立科研平台审批表》(从科技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河套学院

                                 20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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