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如有申报,截止11月22日按文件通知要求将材料报送至科技处产学研与平台管理科(行政楼B322)。
联系人: 樊宇岚 联系电话:7901048
附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表: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等
科技处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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