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院系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我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由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统一受理。申报具体要求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opss.gov.cn/)的申报公告为准。

2.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将下达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考虑到我区学科建设和发展实际,限额指标不作分配,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统一召开全区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初筛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原则,优中选优,选出代表我区研究水平的高质量项目上报。

3.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自治区社科规划办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二、材料审核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申报公告》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同时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

3.不采用新修订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或未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的;在《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4年5月19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5.申请人近5年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撤项、终止处理,近3年主持的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曾被作撤项、终止处理,或有其他不良记录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或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报批评的。

三、申报方式及报送要求

1.网络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全国社科工作办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上传申请书。

2.《申请书》《活页》、《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汇总表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

四、时间要求和报送地点

申请人请于4月25日至5月1017时前登录平台填报。纸质版材料以部门、院系为单位于5月11日报送至科技处B322。为保障自治区项目初筛会议按时召开,所有材料均要在截止日期前报送,逾期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课题组成员必须经过本人同意,之前就有过区外专家因为被我区项目申请人写入课题组,本人无法申报项目而联系我们申诉的事件,如果此次还出现此类情况,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在网站通报,并将此申请人视为失信人员,以后申报中至少三年不予受理。

2.若有申报问题,请由部门、院系汇总与我们联系,这样也便于单位为其他申请人解疑释惑如果问题属于技术层面,请拨打技术电话,我们和大家都是使用用户,无法解决技术问题。

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04788413955

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80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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