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巴彦淖尔市第四届自然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的通知

(一)各旗县区科协、市各有关部门、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要及时向广大科技工作者转发年会通知,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撰写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统一由各旗县区科协、市直各主管部门或相应学会(协会、研究会)遴选组织上报,将评定推荐的论文、论文报名表及论文登记汇总表一式两份报市科协,同时上报论文电子版。根据自治区学术年会通知要求征集的论文上报市科协学会部。市科协将及时组织评选上报自治区参评。申请参加第十届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的论文,作者务必于5月25日前上报,同时填写内蒙古学术年会论文报名表和登记表。请登录内蒙古科协网查看《关于举办第十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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