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制定有关教研室活动计划
1.根据教学计划和校、系的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教研室实际,制定年度(或学年)教研室工作计划和写出年度(或学年)工作总结及有关专题总结。
2.建立、健全教研室工作制度。
二、组织教学
1. 按照学校和系下达的教学任务,提出主讲教师的名单,与教学工作办公室协商安排任课教师。
2. 拟定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编制教学实践、实训、毕业实习计 划及任务书等教学文件,参与制定、讨论、修改和执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3.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课程表及本教研室教师调课事宜。
4. 督促教师认真备课,检查教案、教学文件等,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 组织召开任新课教师和新教师试讲。
6. 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7. 每月定期召开本教研室教师任课班的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意见或建议转告任课教师。
三、选定、选编教材,收集教学资料
1.按教研室承担的课程和学校教材科(室)的要求,及时选定教材。
2.组织编写讲义、习题集、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任务书和教学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并妥善保存。
3.组织本室教师外出讲课,参加学习班、短期培训班,并组织参观学习的教师及时向本教研室全体教师传达所学内容。
四、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1.定期组织示范教学和观摩教学,提倡教师互相听课,加强教师经验交流。
2.有计划地开展教法研究。其内容包括:精选教学内容、处理重点与难点、研究改革教学方法,贯彻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因材施教、理论联系实际等教学原则,研究讲课、习题课、实验课、实习及设计等教学环节的内容、要求、方法及相互配合。
3.讨论如何帮助和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等问题。
4.关心学生成长,教书育人,注意对优秀学生的培养及后进学生的教育。
五、加强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总结。教研室主任应经常检查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注意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和向系领导汇报。
六、检查和督促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做好业务定期考核工作,向系主任提出奖惩建议。
七、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学期考核及评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