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经学校研究决定,5月1日~3日为“五一”假期,5月4日(星期二)正式上课。与此同时,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河套大学《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之文件精神,于2010年4月29日上午10:00召开辅导员工作例会,并决定将“五一”放假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具体通知如下,望大家认真遵照执行。
一、为了更好地保持我院正常教学秩序,学生如无极特殊的理由,不予准假;若要请假,须由学生家长和辅导员亲自联系并一致同意后,再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方可准假;放假前后若有不履行该手续而擅自提前离校或滞后返校者,则严格按照《河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并将此文件于学生毕业前塞入其学籍档案。
二、凡参加本次大合唱的同学不予准假;学生假期若要外出游玩,则必须亲自向辅导员履行请假手续,不得请人代假或代人请假,否则按不履行请假手续处理。
三、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等违规用电器;学生外出前,宿舍一定要锁门关窗,并要时刻注意防范火灾、盗窃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四、假期留校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按时作息,严禁酗酒、赌博,严禁擅自外出跳舞、上网络、看录象,严禁夜不归宿等,否则出现任何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五、各班在“五一”放假前要自行修理好本班的门锁及窗帘等班级设施,争取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假期结束后新的学习和生活。
六、假期可以班级为单位在校内自行组织有益的活动,但请大家务必要注意安全。
最后,衷心祝愿我院全体同学能够度过一个健康向上、欢乐祥和的美好假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