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特困生享受助学金条例
各年级、教学班:
以人为本辅助优秀特困生入学是学校爱心行动的一项具体工作,河大附中每学期都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该项活动,使那些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能够在学校学习,最终能够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我们也发现这样一桩成人之美的好事却被一些不求进取投机钻空者搅乱了,无耐学校对此要做一些条例性的约束以规范该项活动,特制定如下条例,望遵照执行。
一、总则:
资助那些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是帮助那些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优良的贫困学生完成他们的学习任务,奉献爱心的举措。这也确立了被帮助对象的前提与程度。思想品德是前提,学习成绩是基础,不具备这两个基本条件的就不能享受助学金。学校是事业单位,是国家投资的育人场所,它没有直接创造资金的能力,所以对贫困的帮扶未必能达到理想的程度,经济条件不好的同学应寻求各方面的帮扶,不能过分依赖学校。
二、享受助学金的具体方法:
1、符合享受助学金的具体条件:
(1)以品德行为为首要条件,以学生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在班内各项活动中能起表率和带动作用,自觉做好本职工作。
(2)以学习成绩为第二条件,总成绩(期中、期末)在全班平均成绩之上,参考代课老师的评价,个人学习努力、用功。
(3)个人生活为第三条件,生活朴素,不讲究衣着打扮,能坚持穿校服,不吃零食。
(4)以家庭结构为第四条件:Ⅰ、适当照顾不完整家庭;Ⅱ、适当考虑家庭父母及本人的身体状况;Ⅲ、考虑姊妹同在本校上学。
2、不予考虑的条件:
(1)有明显的,多次违纪现象;
(2)学习成绩已达到全班平均成绩,但有作弊行为者;
(3)有抽烟、喝酒、打架、参与集体在外过生日行为;
(4)有穿奇装异服,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打扮。
3、减费的人数:
以班为单位控制减费总人数,按班级总人数、班级层次作如下分配:重点班:总人数的8%,次重点班总人数的5%,普通班总人数的3%。
4、实施步骤:
(1)由班主任组织学习该办法;
(2)在开学一周内由学生自己写申请递交班主任处;
(3)由班主任组织评定,并确立次序上报政教处;
(4)政教处组织、团总支、年级组作审查;
(5)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6)上报学校同意。
河大附中
2006年5月25日(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