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详细内容阅读<<

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一、履行本人专业技术职务相应职责;负责根据国家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学院财务管理制度;依法享有和履行会计师的权力和责任;协助处长做好本处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遵守学院《计划财务处工作守则》,负责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和“各科室岗位职责”的贯彻落实。积极、主动向各部门宣传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提高各部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负责本处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协助处长做好学院年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工作。对财务预算项目设置、财务预算草案提出合理化建议,更好的完成学院财务预算工作;指导财务科认真分析学院年度财务数据,及时、准确、真实的完成学院财务决算工作。

四、协助处长做好学院财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经费使用审批流程和报账程序,认真审核报账票据的合法、合理、规范性,督促各部系及时报账和清理借款,监督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按月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五、协助处长做好学院资金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支票与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分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库直接支付、转账支付、公务卡支付和网银支付,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付;确保学院资金安全。

六、协助处长负责监督财务信息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学院财务账一日一备份,按月结账后刻录光盘,及时移交存档的信息安全制度。

七、指导财务科协调本处各科室,接受上级部门、专业指导部门定期财务检查工作。

八、指导计划科统筹各科室填报财政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报表,保证填报数据准确、真实、完整。

九、指导和协调本处各科室出现的新的财务业务问题的处理。

十、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

 

河套学院计划财务处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云中大街河套学院 | 邮政编码:015000 | 电话:0478-8411692 | 网站建设:河套学院计划财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