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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关于2016级学生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河套学院收费项目及标准,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16级学生收费项目及标准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2016级学生学费标准

(一)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费标准

动物科学(蒙授)、审计学(蒙授)、护理学(蒙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蒙授)、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8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联网工程、应用化学、英语、汉语言文学、动物科学、学前教育、农业水利工程、护理学、财务管理、新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康复治疗学、审计学、金融工程、农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云计算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大数据分析方向)、美术学(广告设计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二)2016级全日制普通专科生学费标准

1.食品营养与检测、畜牧兽医、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学前教育、新闻采编与制作、语文教育、给排水工程技术、体育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2.会计电算化、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商务方向)、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3、艺术设计、音乐教育、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

(三)成人函授教育2016级学生学费标准

1.成人函授教育专科各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元;取得成人函授教育专科学籍、发函授文凭,如在全日制相同专业脱产学习,每生每学年3000元。

2.成人函授教育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元。

二、2016级学生住宿费标准

(一)主校区、南校区学生公寓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900元。

(二)留学生公寓(4人间)住宿费标准:5.6//天。如一次性交清全学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

2013-2015级在校学生不得随意调换宿舍,仍按原住宿收费标准收费。以上学费及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

三、2016级学生教材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科各专业预收教材费1000元,按学年结算。

预收教材费入学时一次性缴清,不得拖欠。

四、继续教育学院所属电大各专业收费标准

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决定并发布公示。

五、监督及投诉方式

河套学院纪检委举报电话:0478-8416140 0478-8411243

河套学院计划财务处举报电话:0478-8416620

六、收费依据及文号

(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教育委员、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并轨收费标准的通知内计费字[2000]373

(二)、关于重新核定艺术类专业高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函[2011]415

(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全区本科高等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599

(四)、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委员会、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新增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收费标准的通知内教财发[1999]17

(五)、关于河套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巴发改费字[2013]580

                                                                                                                                  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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