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
按照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河套学院收费项目及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9级学生收费项目及标准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2019级学生学费标准(201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费标准)
1.文史类专业: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每生每学年4200元。
2.财经类专业:金融工程、国际商务,每生每学年4400元。
3.理工农类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生态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农学(设施农业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动物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每生每学年4600元。
4.医学类专业:护理学、助产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
5.艺体类专业: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与传达设计、体育教育,每生每学年7200元。
6.蒙授类专业在调整后标准的基础上按减免20%执行,即: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审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动物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农学(设施农业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
7.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大数据分析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云计算方向)、美术学(广告设计方向)、物联网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技术方向)、审计学(企业内部管理审计方向),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二、2019级学生住宿费标准
学生公寓六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100元;两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以上学费及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
三、继续教育学院所属电大各专业收费标准
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决定并发布公示。
四、监督及投诉方式
河套学院纪检委举报电话:
0478—8416140 0478—8411243
河套学院计划财务处举报电话:
0478—8416805
五、收费依据及文号
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6〕1190号)。
2.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全区本科高等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599号)。
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改革和规范我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指导意见(内发改费字〔2017〕604号)。
4.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员会 财政厅 关于明确我区高等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165号)。
河套学院
2019年7月29日
河套学院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