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廉政教育 >> 廉政文化 >> 正文

廉政文化

常”“长”坚持 必有所获

时间:2013-06-18 00:00 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这不仅是针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作出的重要的战略部署和战术要求,更彰显了党中央对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坚定信心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强决心,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

“常”与“长”,既是对反腐败规律的把握,又表明了建设廉洁政治的决心和信心

众所周知,腐败已经成为扰乱秩序、妨碍发展甚至危及政权的世界性问题。对于改革开放的中国而言,在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一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现许多新矛盾,另一方面腐败现象不断衍生各种新问题。表现为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各领域各阶层各系统各部门或多或少存在腐败现象。更有极少数“特殊”党员、“特权”干部为虎作伥,等等。这不仅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更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腐败是社会毒瘤,与廉洁政治建设水火不容。在当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阶段,虽然有警示教育,有制度设防,有监督查处,但仍然没有真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关键在于经常抓的偏软,长期抓的偏短。战国时期,韩非子曾劝诫秦王赢政说:“战战栗栗,日慎一日,苟慎其道,天下可有。”可惜,秦王赢政不听其言。后来,秦王朝仅仅存在了15年就退出历史舞台。因此,经常抓、长期抓,这不仅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方式方法,更是建设廉洁政治的法治要求。

所谓经常抓,就是让问题早发现、早遏制,止于萌芽,息于未然,通过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处理,有力快速打击,以显而易见的反腐败成效,增加人民群众的信任和信心,把握反腐败工作的主动。当前,既要借助抓作风转变的有利契机,狠刹歪风、整肃纪律、反对特权,不断清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又要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贪变成大贪。

所谓长期抓,就是要做到持之以恒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让试图违纪作恶者摒弃侥幸心理,使掌权者深刻认识“为官发财,应当两道”,既然担任了公职,为人民群众服务,就要彻底断掉发财的念想。《尚书》中说:“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人心之所以是危险的,是因为稍有不慎就会走向堕落;道心之所以是微妙的,是因为人若没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就会隐而不显。经常抓和长期抓的目的就在于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必须切实守住做人为官的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自觉做到不弄权、不揽权、不越权,严格遵守制度规定、法规法纪。

“常”与“长”,既要求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又要从源头找准遏制腐败着力点

放眼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单凭查办案件就把腐败遏制住的。反腐败的过程,既是查办案件的过程,更是制度建设的过程,特别是对权力的制约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应当是今天我们反腐攻坚的最大着力点。

首先,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已为古今中外无数事实所证明。因此,在人类社会民主政治充分发展的今天,监督和制约权力的最好办法,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让权力在制度规范中运行,让更多的人参与监督。建立健全社会公示、公众听证、民意反映等制度,使决策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权力运行都置于阳光下,接受广泛的、立体的、全程的监督。

其次,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凡是可以由社会组织、团体自律解决的事项,政府公权力就不要越俎代庖;凡是可以转移给社会行使的公权力,政府就不要把持不放;凡是能够由下级处理的事项,尽量交由下级处理;凡是能够转移给下级的权力,不要都集中在一些部门和个人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化解权力寻租的风险。

再次,重点防范一把手权力“过载”。现行的权力架构,导致一把手既决策又执行。因此,要进一步落实“分权制权”措施,细化人、财、项目决策管理,凡是可量化的,不要笼统;凡是可以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和票决的事项,不要由一把手拍板。要加强各类制度的配套,引入制约权力制度的评估、反馈和改进的机制,形成制度持续创新的良性循环和闭环效应。及时公开查处通报各类违反制度行为,促使干部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的习惯,让党员干部明白只有降低随意用权的“舒适度”,才能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常”与“长”,既要有抓铁有痕的果敢,又要有持之以恒长期作战的准备

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就是束缚了掌权者恣意弄权的手脚。权力为获其“自由”,一定会想方设法挣扎、挣脱。关权入“笼”犹如抓蛇入瓮,七寸打不准,力度用不够,不但事倍功半,更容易被蛇反“咬”。因此,反腐败既应抓铁有痕,也应持之以恒。

必须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反对腐败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百折不挠的决心一抓到底,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坚决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让腐败分子真正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追悔莫及;让那些试图混进党内升官发财,或正欲变质者看到他人可悲的下场而猛然警醒、回头是岸。

必须笃志而恒久地坚持。监督权力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从监督层面而言,要着力打造腐败的“终结笼”——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彻底了断一些掌权者继续钻空子的企图。从宏观层面而言,就是要大力改善权力运行的软环境,培植民主与法治精神,进一步营造尊重制度、执行制度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使好的制度得到正常的运行,通过恒久、深入的坚持,使反腐败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取得让人民群众信服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3年06月18日

上一条:史上清官反腐的伦理审视 下一条:反对特权须抓准着力点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