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阶段性工作情况报告

2017年06月27日 01:05      点击:[]

河套学院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内教党发〔2017〕2号)和《河套学院关于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按要求严肃认真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阶段性工作报告如下:

一、层层压实责任,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具体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教育厅党组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设立集中整治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和集中整治意见箱,建立起学院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QQ群。学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口把关,明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教学部门党总支书记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将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督促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自查自纠,并将专项整治工作逐项细化分解、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研究制定了《河套学院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重点工作分解表》、《河套学院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统计表》、《河套学院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领导、联络员名单回执表》、《河套学院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统计月报表》,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已经形成全院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督察指导,突显重点整治工作

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高校纪工委关于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经院党委研究,建立起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机制,成立了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督导组,每月定期深入到各部门督察指导和随时明察暗访,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摸清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每月定期向学院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6月21日,学院纪委又召开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督导工作会议,组织督导组成员集中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和《河套学院关于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了《河套学院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督导工作的通知》,并对学院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督察指导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督导组成员吃透悟深上级文件和学院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教育厅党组确定的7项重点问题开展督导工作,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教育收费中的的违纪违法问题;教育招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办学办班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窗口部门在办理师生事务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并从2013年1月起的账目进行督察,真正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严肃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实效

自查自纠阶段,各责任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配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成立了本部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扎实组织开展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能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建立起问题线索台账,对工作措施及发现的问题逐件进行登记,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起集中整治工作报告制度,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和通报,每月22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查处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统计月报表》、《查处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统计表》等表格,不定期报送工作动态信息、经验做法和情况通报等;严格按照《河套学院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重点工作分解表》进行自查自纠、汇总分析。截止目前,各责任部门已向学院上报了《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整治方案》和《阶段性自查报告》,全力推动学院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见成效。

河套学院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

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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