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

2019年04月29日 09:21      点击:[]

各党总支、各部门:

2019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确保廉洁过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下发的《关于2019年“五一”、端午期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纪律

节日期间,学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以下“14个严禁”等纪律要求。

1.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粽子等节礼;

3.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

4.严禁收送礼金、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

5.严禁利用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6.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7.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8.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9.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11.严禁公款旅游和借学习、培训之机绕道旅游;

12.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3.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4.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要求上来,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分析本系部、部门“四风”问题的特点和表现,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履职尽责,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要认真组织本系部、部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近期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切实转变过节风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三、加强监督检查

学院纪委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将严肃处理,通报曝光,为构建清正廉洁的党风政风、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学院纪委举报电话:0478-8411243

举报信箱:学院行政楼举报箱

举报邮箱:htxyjc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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