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7年12月21日 00:00      点击:[]

1. 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乌兰布和灌域管理局职工孔繁瑞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04年9月至2014年4月,孔繁瑞作为公职人员,违规领取临河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7432元。2017年11月16日,乌兰布和灌域管理局给予孔繁瑞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退还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

2. 杭锦后旗二道桥镇太阳升村一组原组长刘树军骗取低保金用于组内开支问题。2011年4月、2012年1月至2015年6月,刘树军分别用齐某某等五名村民名义领取低保金共计45070元,用于支付组内渠道管理人员工资28500元;支付组内工程款12173元;支付组内勤杂工工资4397元。2017年11月22日,杭锦后旗二道桥镇纪委给予刘树军党内警告处分。

3. 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乌兰哈哨嘎查党支部书记任玉飞违规为亲属办理并领取低保金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任玉飞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为其妻子和儿子办理低保手续,领取低保金11876元。2017年11月20日,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纪委给予任玉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违规领取低保金予以追缴。

4.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新丰村会计乔占海违规为自己及弟弟办理并领取低保问题。2013年,乔占海未按程序申请低保,私自代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违规领取低保金1264.7元。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乔占海将自己违规享受的低保名额私自办理在其弟名下,违规领取低保金1590元。2017年11月16日,杭锦后旗纪委给予乔占海党内警告处分,并对上述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予以收缴。

5. 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毛力其格嘎查原党支部书记李春林擅自挪用帮扶款问题。2014年,乌拉特后旗公路段出资7500元帮扶毛力其格嘎查5名贫困人员,李春林未向贫困人员发放该笔帮扶款,且未经嘎查会议研究,私自将该笔帮扶款用于购买嘎查水利井变压器电量上。2017年08月22日,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纪委给予李春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上述违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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