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让他们在“劫”难逃——林西县“雁过拔毛”式腐败系列案剖析

2018年09月26日 14:16      点击:[]

处于最基层的村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层执行者,是党和政府形象的直接代表者,是农村老百姓真正面对面的官。其“官”虽小,却掌握着农村发展及村民生活的大事小情。近年来,农村惠农项目和资金越来越多,村官贪腐的几率及涉案金额也大大增加。今年以来,林西县不断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农村“三资”管理以及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各项惠农政策的公开监督管理,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通过群众信访举报、村务巡察员信息收集、“三务”公开大数据平台比对,多起截留私分、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式腐败案“浮出水面”。

截留、虚报、冒领,“公开”让其无处遁形

林西县新林镇七一村三组组长刘成截留、虚报、冒领村民粮食补贴款案。2017年6月,林西县纪委要求全县各村、组对2013年至2017年的所有涉农补贴进行公示,经村组公示栏公示和“三务”公开监督服务大数据平台比对,村民发现组长刘成的部分补贴比村里同等条件的村民高出很多,于是举报到了镇纪委。经查,2016年至2017年,刘成将同村三户村民粮食补贴款截留,累计4778.53元;2016年虚报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3.1亩,冒领补贴款1112.13元;2005年到2016年侵占他人退耕还林补贴款15792.00元;2016年为自己女儿违规上报冬季燃煤补贴600.00元。目前,刘成已被立案审查。

村“两委”协同违纪,国家法律法规岂能视而不见

林西县五十家子镇西边墙村党支部书记陈永义、原村委会主任陈永顺擅自截留退耕还林补贴款,骗取农业保险赔偿金案。2012年至2015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陈永义与时任村委会主任陈永顺在未经村民会议通过的情况下擅自截留332.01亩退耕还林补贴款,合计资金共29,880.90元。截留所得退耕还林补贴款用于各村小组公益性支出,各项支出情况也未向村民公示。2013年至2014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陈永义、主任陈永顺和会计朱凤福三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上报与实际不符的承保农户、承包土地、承包作物。2013年,五十家子镇农业站给西边墙村农业种植保险的指标是5000余亩,村民自愿优先投保后,剩余800多亩无人投保,村书记陈永义、主任陈永顺和会计朱凤福三人就协商以本村13户村民的名义投保了旱地玉米和甜菜共843亩,骗取保费2092.02元。2014年,承保土地1715亩,骗取保费3709.14元。针对以上违纪问题,2017年4月,林西县纪委给予陈永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永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随意支配集体补偿款,集体土地岂容你一人说了算

林西县林西镇新兴村村委会主任齐连喜虚报退耕还林面积、支出未公开案。2005年,新兴村实施退耕还林,时任新兴村二组组长齐连喜擅自将自己承包的10.5亩非新兴村土地的荒山林地和15.71亩新兴村集体土地纳入新兴村二组退耕还林指标,2006年至2016年领取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37,237.10元,并作为二组收入用于村务开支,各项支出从未向村民公示,剩余的1974.50元未入村账。2010年至2012年林西镇和城北街道征占新兴村二组集体土地过程中,齐连喜擅自将258,839.54元征地款作为二组集体收入,用于二组修村路、打井和机电井维修等各项支出。收支各项均未召开村民会议研究,也没有进行公示,村民不认可开支共9042.00元。2017年9月,林西县纪委给予齐连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警示与思索

健全体制机制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究其根源很大程度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缺乏有效监督。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常集领导决策和资金支配于一身,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群众监督又不知情,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村级财务管理漏洞大。有的开支村支书签批,有的村主任也签批,会计出纳不分设,一人统管,钱帐不分,坐收坐支,造成财务管理混乱失控。

“三资”管理不到位。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公开,村民对村集体的“三资”家底并不十分清楚,村干部又刻意隐瞒,这就给村干部随意处置村集体资源、资产留下了可乘之机。

村务公开不规范、不彻底、走过场。党员群众想知道的,村两委往往不公开,而公开的是一些大家根本不关心的问题,有的甚至存在假公开的现象。群众看不到每笔开支的具体去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难发现问题。

为有效遏制行政村干部违纪问题的发生,强化对村级事务的监督管理,应从以下七个方面入手,推进农村监督体系建设,构建“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从根源上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加强村级监督组织建设 规范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搭建好“三驾马车”,实现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等情况监督的常态化有效监督。从而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监督主体,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砸实党内、党外两个监督责任。

加强监督阵地建设 充分依托和利用村级活动场所现有的硬件设施,扎实打造一线监督的主战场。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了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将监督组织、程序和公开制度全部上墙公示,切实发挥村级监督主阵地作用。

强化“三务”公开。在行政村和自然村设立公示栏,做到行政村和自然村同步公示,及时公开党务、政务、村级财务、“三资”处置、项目建设和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有效解决离村部偏远的自然村群众对行政村公开事项知晓度低,公开覆盖面不够,不能实施有效监督以及不公开、假公开等方面的问题。

加强“三资”管理 组织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大起底工作,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做好存量清查,资产处置及时跟进监督,促进村集体经济有效积累,严防资产、资金、资源流失。

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对脱贫攻坚等各项惠农政策补贴的监管力度,保障群众享受政策到位。始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动态内容定期公开、专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逐步建立全程公开和监督制度,由以事后公开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转变。

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把村务监督体系建设纳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各行政村村务监督体系建设和村级事务公开工作的专项督查,着力解决村级民主决策不规范,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程度不高、公示内容不全、公示方式简单落后等问题。按照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有关要求,对村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办惩处力度,筑牢反腐防线,铲除任何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

强化舆论引导 切实加大了对党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事关“三农”的各项政策和补贴。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这些政策如何执行、何时执行,哪些人符合政策条件、哪些人不符合要求。同时,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切实提高了群众参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

通过加强村务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管理村级事务,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推动了党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使之公之于众、阳光运行,从制度、措施上有效防止侵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赤峰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

上一条:明明没有行驶记录 公务油卡却被多次使用 下一条: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