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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教师内部管理制度

2014年12月17日 00:00  点击:[]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准确真实地反映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教师的教学情况,促进教学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特制定如下规定:(一)试卷的批改由教研室统一组织,流水批改,采用标准化方法进行阅卷,否则扣2-4分。

(二)批改要认真负责,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错误的视情节轻重扣1-10分,(如:批改不认真,合分不准,登分错误,空白题给分,明显错了有意给分等)。

(三)不准以任何的方式给学生漏题,如发现有漏题者,扣10分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四)不准给学生划重点,如有划重点者,视情节扣3-5分。

(五)不能给学生有意讲授与试题相同的题,否则扣3-5分。

(六)阅卷合分后,按要求进行装订试卷,并要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填写质量分析表,质量分析要认真、全面、完整、客观准确,并要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质量分析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视情节扣3-5分。

河套学院经济管理系

201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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