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河套大学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英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学员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
一、学员行为规范
1 、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遇特殊事情不能上课,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上课期间不交头接耳,主动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不随意离开课堂。
2 、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重外籍专家教授的生活习俗,不品头论足。
3 、衣冠整洁大方,讲文明、有礼貌,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准在教室内吸烟;不讲粗言秽语。
4 、严禁在培训期间酗酒滋事;严禁酒后进入教室。
5 、努力学习,积极主动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活动中;善于提出问题,不失时机地向专家请教。
6 、按时完成学校和专家教授布置的各项学习、研讨任务。
7 、热爱党、热爱祖国,增强民族意识,不做有损于党、国家和民族尊严的事情。
二、管理办法
1 、培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学员如遇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半天之内由班主任签注意见,培训办主任审批;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培训办主任签注意见,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审批;一天及其以上由院长签注意见,分管校长审批;请假累计最多不得超过两天。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
( 1 )、迟到、早退累计达到 6 次。
( 2 )、上课未关手机且有接打电话现象。
( 3 )、对外教品头论足,引起不良后果者。
( 4 )、不注意仪表、衣着不整,有损教师形象者。
( 5 )、讲粗言秽语引起不良后果者。
( 6 )、因酗酒不能上课,请假者。
( 7 )、酒后上课,引起不良影响,情节较轻者。
( 8 )、无故缺课累计在 8 课时( 1 天)之内者。
( 9 )有损坏公物行为者。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学籍。
( 1 )、迟到、早退累计超过 10 次。
( 2 )、无故缺课累计超过 8 课时( 1 天)者。
( 3 )、酗酒后上课、引起严重后果者。
( 4 )、在培训期间参与打架、斗欧等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 5 )、思想行为不端正,与外教发生争执,情节特别严重者。
( 6 )、有其他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者。
河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7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