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科优秀论文的评选与奖励工作,发挥评选与奖励活动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提高本科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河套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修订)》(河院发〔2018〕15号)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论文答辩完成后。
二、评选办法
1.学院根据当年毕业生人数和专业结构情况,确定评优比例。
2.每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系部各专业按3%的比例评选出系部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报教务处并提交如下材料:
(1)系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及汇总表
(2)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电子稿和打印稿
3.学院对系部报送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审,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取消评优资格,系部不再进行补报,符合评选标准认定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进行表彰。
三、评选要求
1.凡评选的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论文成绩必须为优秀(即≥90分)。
2.各系部在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选出体现专业培养水平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四、评选标准
1.论文类
按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任务,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结构合理,内容充实,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重点突出,资料翔实,文字表述刘畅,结论正确合理,格式规范。
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分析解决问题,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意识。答辩时思路清晰、概念清楚,语言表达准确、流畅。
2.设计类
按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任务,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设计说明书完备,设计方案较为科学,计算、实验分析精密、正确、结论合理,数据可靠。艺术类设计版面及其它相应措施表现手段完整、规范,整体制作效果好。
整个设计过程充分体现出作者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动手能力。答辩时思路清晰、概念清楚,语言表达准确、流畅。
五、表彰奖励办法
对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院颁发荣誉获奖证书并编入《河套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
六、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河套学院XX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2.河套学院XX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河套学院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