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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7日 12:50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实验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之一。它的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科学实验基本技能的训练。通过实验教学,加深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锻炼学生进行科学实验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教学的总体要求

1.在实验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从培养目标出发,贯彻重在培养能力的原则;贯彻系统性、开放性的原则;坚持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创造性相结合的原则。

2.实验教学要按照人才的能力结构要求,建立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在明确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做好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课实验的分工,发挥各类实验课程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不同作用,实现实验教学的整体目标。

3.在实验项目设置上,要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出发,多开设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项目,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验课程的设置

1.实验课程的设置必须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所确定的培养目标,分散的实验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组合;能够独立设课的实验必须单独设课,逐步建立适应人才培养需求的实验课程新体系。

2.实验教学大纲是具有法规性的实验教学文件,是组织实施实验教学、检查实验教学质量、确定实验室建设及投资方向的主要依据。实验教学大纲由各系部组织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相关的理论课教师集体研究制定。

3.实验室应根据学科发展和实验教学的具体情况精心编写高水平的实验教材和实验教学指导书,同时可吸收或采纳符合我院实际教学需求的高质量实验教材用于实验教学。

4.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实验要逐步减少验证性实验的比例,增加综合性、设计性与研究性实验。专业课实验重在培养学生的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要将科研和专业实验教学有机结合,将科研工作的内容、手段和目的融入实验教学,并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

三、实验教学的实施

1.任课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教学授课计划和实验教学日志,系部教务科统一收齐后交学院教务处实验实训科。

2.实验室要做好实验教学的编组和课前准备工作。实验前,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准备好各种仪器设备,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准备好满足实验要求的材料、元器件或试剂等;同时还应准备好有关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实验用工具及相关资料等。

3.每位教师每批指导实验人数应以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和安全为前提,由系部指导、实验室自主确定,并报教务处实验实训科核准备案。

4.实验教师要认真备课,编写实验教学教案并做好操作性备课工作。

5.每门实验课的第一次课,实验指导教师要宣讲《河套学院学生实验手则》及本实验课程的有关规定,每次实验课要清点学生人数,缺做实验的跟下一届补做。

6.加强实验教学的全程管理。要严格执行预习及提问制度;实验前的讲授应简明扼要,并贯彻启发性的原则;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要自始至终严格要求学生,着力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结束时,要对学生的实验结果进行认真的审核,要求学生清点、整理好所用实验仪器设备及其他用品:指导教师应认真及时批改实验报告并记入学生平时成绩;成绩不及格者跟下一届补做。

7.系部所有专任教师应积极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应组织相应评议小组对首次上岗的实验教师的试讲试做情况进行评议,通过者方可允许带教实验。

8.所在系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新开实验项目进行评议,满足要求的方可允许开设。

四、实验教学的评价

1.每学期各系部应对所属实验室所开实验进行实验教学质量评定,有计划地组织现场听、评课,了解实验教学进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2.教务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实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以此不断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

3.实验室要不断探索和改进实验教学的考核方法。独立设课的实验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并以平时成绩为主。平时成绩由预习、提问、操作和实验报告等部分组成,考核内容及方式由实验室研究确定。非独立设课的课程实验成绩占总课程成绩的比例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五、实验教学的保障

1.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对学生的指导,确保实验教学的秩序、效率和安全,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职责。

3.实验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大学教师资格证书。实验技术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实验系列或工程系列职称(技能型实验项目的指导除外)。

4.调整实验室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资源共享的实验室体系,建成一批院级实验中心和系部级中心实验室。

5.逐步增加实验教学经费,确保仪器设备及时更新。

6.严格执行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确保实验开出率;不断更新实验教学内容,逐步增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比例,每年更新的实验项目数占实验项目总数的5%-10%左右。

7.各实验室应积极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方法的研究,有计划地组织观摩教学,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逐步实现实验室时间和项目上的开放,促进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六、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河套学院实验教学质量等级标准



 

                                                                            2015年7月7日

                                                                           河套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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