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站内搜索:
 
 学院首页  首页  部门介绍  教学文件  实验安全  质量监控  实践教学  师资培养  招生考试  评估信息  学籍学历  质量工程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河套学院关于开展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0日 17:40   来源:郑颖莉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河套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河院发〔2019〕76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师范类专业认证、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新形势下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将开展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工作开展时间: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9日。

二、调研论证形式

各院系通过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行业企业专家参加的调研论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工作。

三、调研论证内容

各院系要组织行业企业专家、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师、学生代表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研讨、论证,针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思路、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架构、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环节设置情况,课程体系支撑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情况,落实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要求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的特色和亮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及后续教学改革思考等方面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要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 调研论证要求

    (一)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实施人才培养的根本性和指导性文件,是学院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过程、实施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各院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工作,组织专家、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师及学生认真进行审阅讨论,广泛听取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意见和建议,合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科学、严谨、可行。

    (二)各院系将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工作的照片、视频、记录等过程性材料及时进行存档。

    (三)各院系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调研论证工作安排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河套学院教务处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云中大街河套学院 | 邮政编码:015000 | 电话:0478-841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