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站内搜索:
 
 学院首页  首页  部门介绍  教学文件  实验安全  质量监控  实践教学  师资培养  招生考试  评估信息  学籍学历  质量工程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河套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1日 17:48   来源:郑颖莉   浏览次数:[]

各院系:

示范课程是在优质课程基础上,在教学内容、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教学效果显著提高,能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课程。根据《河套学院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意见》(院发[2014]62号)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提高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利用水平,学院决定开展本科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范围为经学院验收通过的本科优质课程和自治区级在线开放课程(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教学团队

课程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所学专业应与课程相符合,具有五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须连续3年都承担申报课程的教学任务(分学期授课的同一门课程须完成三轮以上的授课任务),具有良好师德,教学能力强,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显著。每门课程建设项目团队的总人数不超过7人,教学团队结构合理(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稳定,团队合作意识强,注重教师培养,“双师”素质教师、行业企业兼职教师配备满足教学需要,实践教学能力强,积极开展课程建设研讨、课程资源建设、课堂教学改革交流等,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作用。

(二)教学内容

课程定位准确,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深度广度合理,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够及时反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课程内容与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相统一,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育人具有实效。教学内容能够体现出较强的综合性,注重设计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的课程教学内容,课程知识丰富、合理。

(三)教学方法和手段

能积极开展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改革研究,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课堂教学有机融合,创新教学模式,注重改革考核方式,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考核,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能够启发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

(四)教材与教学资源建设

教材选用合理,使用效果良好,能很好地满足教学需要。课程简介、课程规划、教师教研成果介绍等资源齐备。教案、课件、教学视频、实验指导、测验、习题库等网络教学资源丰富,更新及时,运行硬件条件好,能很好地辅助课程教学活动。

(五)教学文件

各种教学文件齐全,撰写科学合理,执行情况良好。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材、教案、授课计划、实验和实习实训指导等。

(六)教学效果

同行、督导和学生对教学效果评价优秀,学生对本门课程兴趣浓厚,愿意自主学习,能够掌握课程的学习内容。课程特色较为鲜明,建设成效明显,使用效果好,具有较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申报、建设与验收程序

(一)申报

各院系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依据《河套学院示范课程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2)进行评审,申请人填写《河套学院本科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于2020年6月2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河套学院本科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二)建设

经学院评审通过的示范课程,按照《河套学院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意见》(院发[2014]62号)和申报要求进行建设,建设期为1年,建设资源上传至超星泛雅网络教学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三)检查验收

立项的课程在建设期间需接受学院组织安排的检查验收,并纳入项目负责人年度考核,验收未通过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适当延期或终止,终止项目全额追回建设经费。

四、建设与奖励经费

学院提供课程建设经费与奖励经费,详见《河套学院本科课程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院教字〔2016〕74号)。

示范课程建设工作是学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培育一流课程的重要途径,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积极申报,认真评审,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河套学院教务处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云中大街河套学院 | 邮政编码:015000 | 电话:0478-841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