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站内搜索:
 
 学院首页  首页  部门介绍  教学文件  实验安全  质量监控  实践教学  师资培养  招生考试  评估信息  学籍学历  质量工程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河套学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考试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5:36   来源:方春香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21〕3号)、《河套学院关于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考试办法》(院教字〔2021〕2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学院2021届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对本次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呼和、赛音德力根(主考)

副组长:杨生柱、董贵成、王敏

成员:扈勇(副主考)、杨树生(副主考)、李春来、刘富魁、李振东、教务处相关人员、各院系主要负责人

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第一组:试卷组

组长:杨树生

成员: 张海玲及全体命题、阅卷教师

职责:负责命题相关教材的准备;试卷的命制、封装、阅卷;命题、阅卷过程保密;成绩登统、汇总等工作。

第二组:考务组

组长: 王岳俊

成员: 方春香、王瑞琴、杨海瑞、赵宏杰、孙青

视频监控:王岩柏、李文天

安全保卫:张文胜

医疗保障:刘晓娟

司钟及电力保障:许海龙

职责:负责考试的组织安排、考场编排、监考人员选拔培训、考场布置、考试用品准备、发放、回收及考后相关考试资料的销毁;负责考场的视频监考工作;负责考场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工作人员、监考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司钟及电力保障工作。

第三组:后勤保障联络组

组长: 王岳俊

成员:白海军、秦罡新、新吉乐、赵娜娜

职责:负责试卷的印制及相关人员的保密管理等工作。

第四组:巡视工作组

组长:杨树生

成员:王维娜、李旭红

二、考试方式及基本情况

学院2021届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5月9日举行,采用线下形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我院共有1083名师范类考生参加此次考试,其中本科304人,专升本229人,专科445人,五年制105人。共设38个考场,其中备用隔离考场2个,考试工作人员99人。巴彦淖尔市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防疫人员2人。

、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0日—4月23日

四、报名步骤

由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报名申请,相关院系教学科研科统一填写《河套学院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1),院系主任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1156692@qq.com。

五、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课,其中教育学满分为100分;教育心理学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课选取三门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必修课程,学科专业必修课程见《河套学院学科专业课对应课程汇总表》(附件2),试卷为综合卷,满分为100分。

六、考试时间

教 育 学:5月9日 8:30—10:30

教育心理学:5月9日 13:30—15:30

学科专业课:5月9日 16:00—18:00

七、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图书楼的标准化考场内,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八、工作要求

(一)教师资格考试的试卷命题、印刷、成绩评定严格按照国家考试规范进行,并与相关责任人签署《河套学院2021届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保密承诺书》(见附件3)。

(二)试题上报、试卷印制及保管要求

1.教务处组织相关院系上报试题,试卷一律采用学院规定的统一样式用B4纸正反面进行印制。

2.学院负责印制试卷,试卷印制人员做好废卷、制版等材料的清理销毁工作。

3.试卷印制结束后,由教务处指定两名专人及时领取试卷,并进行分卷密封,存放在专用的带锁文件柜中。在试卷命题、印制、保管等过程中,应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

4.电子试卷由专机保存,专人保管,该台电脑不得连接互联网。命题教师、试卷管理人员等与试卷接触的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职责。

(三)考试过程要求

1.凡有他人替考等作弊行为,经审查发现,取消学生考试成绩。

2.相关院系教师积极承担监考任务,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加强考风考纪。视频监考员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考试过程。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认真记录考场情况,若发现有考生作弊,要求考生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签字确认。监考教师如有特殊情况离开考场需联系巡视另外安排其他人来监考。

(四)阅卷、成绩公示要求

考试结束,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试卷评阅、成绩汇总工作,学院第一时间进行成绩公示,保证整个选拔考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公示地点为河套学院教务处网站新闻快讯栏目。

九、落实组织考试各环节防疫措施

1. 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试卷

对试卷保密室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试卷进入保密室后,保密室启动视频监控,试卷保管人员每天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

2.考前准备阶段

(1)对所有在校考生和非在校考生(非在校考生是指实习学生,在校生和非在校生下文中统称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生由所在院系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即4月25日起),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者,有与境外人员和非低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的情况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情况者,相关院系需及时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参加学院2021届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所有考生须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表”。见附件4);非在校考生还需填写《学院2021届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外地实习考生返校登记表》(见附件5),在空白处粘贴机票、车票(或复印件),附件表4、附件表5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由监考老师统一收取。

凡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未连续14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的,由学校根据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巴彦淖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由学校根据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2)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各部门、各相关院系负责本部门、本院系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工作。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要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见附件4),考前交考务办。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3.设置考点、考场

(1)设置体温检测点。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考试楼)的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在图书楼设立2间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普通考场(须配备录像设备)的要求执行。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备用隔离考场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防疫用品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3)准备防疫用品。学院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4.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

(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试楼宇设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该区域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学院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巴彦淖尔市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2)防护和消毒要求

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楼宇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5月8日下午,在巴彦淖尔市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明确张贴完成标识。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巴彦淖尔市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并且不可再次使用。

5.考试结束

(1)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2)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3)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巴彦淖尔市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6.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由巴彦淖尔市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学院副主考批准予以补齐。考试结束时,由巴彦淖尔市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十、相关事项

1.宣传。各部门、各院系在5月8日前组织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学习疫情防控精神和要求,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培训。在考务培训会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演练。5月8日下午组织考试工作人员、部分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十一、非在校考生赴考

各相关院系负责考前提醒本院系非在校考生,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点学校防疫规定,配合考点学校完成健康检查和登记。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河套学院教务处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云中大街河套学院 | 邮政编码:015000 | 电话:0478-841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