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开展微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院教字〔2024〕144号
各相关院系: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精神,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要,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的交叉融合,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院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模式、新路径,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的交叉融合,确保微专业建设项目的课程顺利面向本科生开放选修,学院决定组织对首批立项的微专业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微专业为2023年立项的建设期满一年的7个微专业,具体名单见下表。
河套学院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名单
序号 |
微专业名称 |
微专业负责人 |
依托院系 |
1 |
水利工程无人机应用 |
李生勇 |
水利与土木工程系 |
2 |
数字测绘 |
王文达 |
水利与土木工程系 |
3 |
智能制造+ |
乌 岚 |
机电工程系 |
4 |
牧场常见病防治 |
包阿东 |
农学系 |
5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贾 芳 |
教育系 |
6 |
数字化内容创意与制作 |
王 敏 |
汉语言文学系 |
7 |
新媒体运营与直播 |
张瑞坤 |
汉语言文学系 |
二、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主要考察各微专业招生前的教学与管理团队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建设情况。
三、验收要求
1.请相关院系认真组织院系内建设情况自查,并于7月4日前将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1)、相关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2)、微专业遴选学生规则与要求(模板见附件3)和微专业管理制度等验收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交到行政楼C20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yjwcjwk@163.com。
2.验收通过的微专业,学院将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学生根据学习需要,提交报名申请和相关材料,由院系确定录取名单,并派专人负责管理。具体报名与选课等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
附件3:微专业2024年学生遴选与修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