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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课程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4日 10:29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教学时间安排,结合学院实际,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就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及课程表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为1-18周,其中第1-16周为授课时间,复习考试时间为第17-18周(2024级新生根据实际情况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教学运行工作

(一)确定学期开课计划

请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各年级培养方案进行核对,如教学计划(含理论课程与实践实习课程、环节)有调整,请于6月30日前提交变更申请。为保障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准确落实,核定开课计划(含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环节)时应注意课程代码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的规范和准确;并注意每学期学时学分的分配。并认真核实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及执行情况,坚决杜绝少(漏)排、错排、重排现象。

(二)落实教学任务

为保证教学运行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院系应根据开课计划,认真选派合格的师资,于于2024年7月5日前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的落实。在选聘任课教师时应注意:

1.各院系应选派具有硕士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并通过岗前培训,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任课。

2.非教师职称系列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承担授课任务。确属专业教学需要并具备授课能力的人员,须按人事处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3.跨院系、跨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由相关院系相互协调,授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但要避免教师的总教学任务过多。任课教师由开课单位和教师所在单位共同管理。

4.请于7月5日前将纸质版的课程表经院系主任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教务科C2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yjwcjwk@163.com。

(三)在编制课程表的过程中,请各院系严格遵照以下各项规定课表编排原则

基本原则:符合教学规律,科学、合理分配学生的学业任务,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保障教师的教学精力,合理使用教学资源,优化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

1.落实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制度,积极组织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

2.同一课程原则上每次安排2学时,理论课不允许四节课连排;

3.星期二和星期四下午7~8节原则上不排课,以便学校集中安排师生政治学习及教研活动;

    4.大一、大二年级每周至少一次下午7~8节(不含星期四下午)不排课,以便学生进行身体锻炼;

    5.除2024级新生外,各年级课程原则上应从校历第1周开始排课;

    6.为了实施学生个性化培养工作,学校不对开班人数进行限制,各教学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尽力满足学生需求;

    7.院系专业课优先安排在本院系的教室资源进行;

    8.进一步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衔接,切实推进“五育并举”相关工作

    三、排课工作要求

    1.各院系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是院系排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所属院系课表编排各个环节的督导与质量监控工作,并切实审核教学短计划、平衡表和课表信息;

    2.各院系对下达的《教学任务通知书》要及时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3.各院系应尽可能将当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验、实践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排定;授课教师为2位及以上的课堂,在系统中须排定每位教师的授课学时(上课节次、起止周次等);系统中的授课信息应完整、准确,确保后期的教学工作量核算、评教等工作顺利进行;

    4.经院系审核通过后的课表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及学生,并做好课表下发登记和签收等工作;

    5.课程表是学校教学活动和学生选课的基本依据,各院系课表一经确定,由院系审核、统一发布后,原则上不再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请严格履行调停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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