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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8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我院毕业生各类证书获取要求实施意见》[院教字(2012)5号]的要求和教务处2017年工作安排,教务处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将开展本学期学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范围

艺术系(2015级本科、2016级本科学前教育)

理学系(2016级专科)

经管系(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

汉语言文学系(2016级专科)

土木工程系(2015级本科)、

农学系(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

医学系(2015级本科、2016级专科)

机电工程系(2015级本科)

二、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于2017年9月25日——9月30日(过期不再安排培训测试),统一到行政楼一楼财务处106室刷卡交费(不收现金),凭交费凭证到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南校区7号教学楼107室)报名注册。

收费按照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标准执行,费用合计100元(包括培训、测试费)。培训教材另购。

三、报名注册地点

河套学院南校区7号教学楼语言文字测试中心107室,联系人:秦老师;电话:8417119。

注:相关系部接到通知后,请务必组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配合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完成本学期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另外,相关系部通知上学期测试成绩未合格及因培训旷课未测试的学生,本学期统一组织重新交费报名注册,测试中心将安排培训测试,具体报名注册事宜同上。

河套学院教务处

二○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河套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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