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补考工作定于开学后第四周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各系部定于3月18日—22日期间集中进行补考。专业课考试时间由系部自行安排,公共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部在3月14日前将《补考安排表》上报教务处。
补考的各项工作将按照教学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进行。专业课试题采用期末命题中的另一套试题,教师阅卷后将试卷和补考科目的成绩交考生所在系部保管。3月11日前将需印制的试题报学院文印室。
五、补考科目的成绩录入工作,集中在第四周内完成,由各系部组织任课教师登陆《河套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补考成绩录入模块进行成绩录入。过期不予办理补考成绩录入工作。公共课的成绩录入工作由任课教师负责完成。
系部要认真组织本次补考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把命题、阅卷、监考各环节的质量关,坚决杜绝替考现象发生。系部负责人要亲自进行巡视工作,加强巡视力度,保证补考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