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21〕3号)文件要求,学院制定了《河套学院关于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考试办法》(院发〔2021〕61号)、《河套学院2021届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排意见》(院发〔2021〕74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学生报名,并于2021年5月9日组织考试,5月10日完成阅卷工作。
学院现对2021届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地点:河套学院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河套学院教务管理群,考生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成绩,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5月13日—5月15日,公示期为3天,在此期间受理学生异议并进行复查、复核,公示期满纸质版成绩单教务处处长签字盖章后由教务科报送就业指导处。
监督举报电话:
0478-8418710 0478-8419911
附:河套学院2021届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公示名单
河套学院
2021年5月13日